抓政发〔2018〕20号 签发人:李建平
抓喜秀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蒋先库信访事项的结案报告
县信访联席办公室:
自收到我镇永丰村蒋先库信访案件交办件后,我镇高度重视,镇政府组织镇纪委、民政、永丰村包村领导等相关单位和人员组成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现此信访事件已结案,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蒋先库,男,汉族,58岁,身份证号为622326196004155830,系抓喜秀龙镇永丰村村民。
二、信访基本案情
信访人蒋先库向国家信访局反映:永丰村村委会主任佘世全贪污公款,在2016年的村委会换届选举时贿选,侵占农户的大棚补贴款等问题,要求查处。
三、信访事项的调查核实情况
(一)永丰村村委会主任佘世全贪污公款问题。
自2012年开始,村委会办公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办公经费的开支都是村委会召开会议决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后上报镇政府,由镇政府财务工作人员、分管财务副镇长再次审核确认后报销,支出费用全部通过银行卡拨付至报销人。经过查阅核实佘世全当选永丰村村主任以来的账务账目等资料后,调查组认为永丰村财务报账程序规范,账目清晰,支出合理,且有据可查,故信访人反映的佘世全贪污公款问题不存在。
(二)在2016年的村委会换届选举时贿选问题。
调查组通过查阅核实永丰村两委换届选举有关材料,永丰村村委会换届选举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抓喜秀龙乡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进行,选举工作程序合法合规;调查组还走访了永丰村一组李才、张柱,二组陈作庆、黄禄山、蔡世军、鲁玉宝,三组尚照武、李成玉等多名群众,都未发现佘世全在选举时有贿选行为,故也不存在拉票贿选问题。
(三)侵占农户的大棚补贴款问题。
调查发现信访人所反映的大棚补贴款是指2014年以来农户自建的养畜暖棚补助款。此补助款的发放程序是,县农牧局将农户自建棚验收合格上报县财政局,县财政拨款到镇财政账户后由镇政府制表,农村信用社直接发放到农户惠农统一折通的,中间不发生现金业务。且2014年至今县财政只拨付了部分补助资金,其他补助资金待县财政拨款后会尽快发放到农户手中。故信访人反映的侵占大棚补助款的问题也不存在。
四、处理意见
经过调查组的调查,信访人反映的三个问题均不属实,调查组认为,佘世全同志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能够较好的履行工作职责,遵守财务制度,调查组要求,佘世全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规范公开村级财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现县纪委针对其他问题仍在调查,若真存在此方面的任何问题,我们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现答复意见已送达信访当事人本人,其同意答复意见并签署了意见表,根据《信访条例》规定,我镇已作结案处理。
附件:蒋先库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抓喜秀龙乡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8日
抓喜秀龙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