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扶贫开发政策和省、市、县关于加快农村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
(2)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好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小城镇、产业发展、新农村和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发展目标和推进措施,加快城镇一体化发展;
(3)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服务,保护好基本农田和草原;组织实施好区域内生态建设、农牧区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等重大项目;
(4)抓好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牧业,壮大特色产业基地规模,培育龙头企业,扶持各类农牧民经济合作组织,健全农村市场和农牧业服务体系,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民营经济和劳务经济发展,引导农牧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牧民收入。
(5)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6)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公共设施建设投入,繁荣农村公共农机;
(7)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
(8)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9)强化农牧业科技服务和农牧民培训教育,培养有农机、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建立健全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加强农资市场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农村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10)做好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老龄服务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
(11)拓宽服务渠道,推行“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12)着力增强社会管理职能,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实行群防群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3)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急处置能力,维护农村社会公共秩序;
(14)做好农村信访、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及时化解处理土地流转、土地征用、水权配置、林权改革等方面的突出矛盾和民事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15)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16)推进依法行政,健全保障农牧民权益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
(17)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配强配优村级班子,加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18)做好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征兵等工作;
(19)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牧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
(20)加快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培育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21)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涉农执法监督和司法保护,推进农村依法治理。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现有核算机构1个,与上年无变化。内部分设行政、财政、文化、农业、农机、计生等6个部门。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643.82万元,较2017年 617.61万元增加26.21万元,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
1.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经济事业发展项目:无
转移支付项目:无
专项业务费项目:无
其他项目:无
2.项目评审情况:无
3.项目支出增加情况:无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9.62万元,较2017年减少17.16万元,减少4.8%。
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1万元,较2017年减少0.57万元,减少1.85%。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18万元,较2017年增加21.39万元,增长48.84%。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03万元,较2017年减少9.59万元,减少34.72%。
5.住房保障支出39.18万元,较2017年增加0.05万元,
增加0.12%。
6.节能环保支出3万元,较2017年没有变化。
7.农林水支出138.71万元,较2017年增加22.09万元,增加18.94%。
8.交通运输支出10万元,较2017年无变化。
(四)非税收入:无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较2017年减少100%。
2.公务接待费2万元,较2017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7年无变化。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较2017年无变化。我镇现有公务用车共计1辆。
6.机关运行费65万元,较2017年无变化。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8.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40.85万元,服务类77.6万元。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部门决算结转数为43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