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所、股、室,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五一”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精神,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甘政办发电〔2018〕54号、县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天安委办发[2018]31号)和县安委会关于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天安委办发[2018]33号)文件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立即开展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8月1日。
二、隐患排查范围
全县在用特种设备(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三、隐患排查的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严重事故隐患:
1.使用非法生产特种设备的;
2.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的;
3.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的;
4.超过特种设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的;
5.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失灵而继续使用的;
6.使用应当予以报废、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7.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经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种设备的;
8.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不予报告而继续使用的。
四、排查重点
这次安全大检查要结合特种设备使用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重点行业(冶金行业)、重点环节(使用环节)、重点区域(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隐患排查首先从宾馆、医院、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查起,对上述场所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逐台逐项进行排查。开展针对气体充装单位的安全检查,检查气体充装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充装环节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气瓶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情况;检查气瓶是否粘贴充装标签和安全警示标签,废弃气瓶是否妥善处理;已到报废期的气瓶是否依规得到处理。除以上检查重点外,要对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对检查工作采取搪塞、拖延不配合的单位,进行全面细致检查。
五、排查方法
1、企业自查与我局检查相结合。企业先行自查,企业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人的责任,要领导到位,尽职尽责,对本单位的隐患排查负责,要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治理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2、排查隐患与整改相结合。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即时记录,即时责令整改,通过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时整改。企业要明确责改时间、责任人和责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监控措施。我局特监股要掌握实施监控措施的企业,增加检查频次,使其确保安全。对存在严重隐患且难以整改的,要依法停止使用;对责令停止使用,未经复查和验收的,坚决不准启用和作业。
六、工作要求
1.要进一步提高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要围绕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设备开展检查。我局所有执法人员和日常监管人员,都要密切关注特种设备安全问题的整改,要把隐患放在心里,抓在手上,做到隐患一日不清除,一日不放心,不放手。
3.要对屡教不改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这次安全隐患排查要以教育为主,以整改为主,以消除隐患为主;对一般违法行为和问题不罚,对一般隐患不封停;但对重大隐患、不肯配合检查的企业,以及阳奉阴违、屡教不改、屡改屡犯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理(处罚)。
4.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本次检查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特监股全体安全监察人员按照已划定的监管责任范围开展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工作到位,排查治理取得实效。特监股负责资料汇总及信息报送工作。根据县安委办文件精神及时报送工作总结。
5.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全局上下要高度重视“五一”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制度。领导干部要到岗带班,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
天祝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