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所、股、室:
2016年至今我县辖区内相继发生6.2叉车倾覆特种设备安全一般事故,2016年12月21日架桥设备坠落事故及2018年1月15日高处坠落事故等2起涉及特种设备的一般安全事故。这充分暴露出了我们在特种设备监管工作中还存在严重的监管缺位和死角盲区,反映出我们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不到位,没有严格执行安全监管责任,监督频次不够,执法人员执法意识淡薄,工作上做得不够深、不够细,在管理上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容忽视的漏洞。给全县的安全生产形势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
作为监督部门不履行监督职责就是严重失职,各所股室要深刻领会、落实李明生市长在“1.15”事故报告上批示“这是半个月之内在天祝发生的第二次死人事故了,说明元旦开门的警钟并未惊醒天祝县的领导、部门和企业”批示精神和县政府、县委领导的批示精神。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市县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预防和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相关事故发生,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从2017年工作看,我局工作人员在工作上普遍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经常出现分管领导不安排就不积极主动行动的现象,乃至于安排了都不积极行动。各股室没有坚持分工不分家工作理念,内部沟通不充分,工作协调不积极,严重存在麻木不仁的思想,认为事不到自己头上就与自己无关,得过且过。很多人的思想中出现了单位的事好象与己无关,只操心自己的私事,不关心公事。存在你的工作我不管,我的工作你不问的现象,互相配合很差,致使工作推进不畅、漏洞很多。形成了一种极不好的风气,以至于一件很普通的职工内部完全能沟通协调的事非要分管领导乃至于主要领导出面协调解决。为此全体干部要引起高度重视,对照自己的职责认真开展自查,将自己分内的工作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同时要搞好内部的协调沟通工作,互帮互助,切实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从全局工作看特种设备监管问题只是一方面的问题,我们在产品质量、计量及标准化工作等方面也存在较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方面
一是在使用单位和个体业者中,还存在“设备是企业或个人的,爱怎么用就怎么用、场(厂)内车辆在院内作业,不上公路,谁也管不着”等,不接受监管和依法使用的法盲现象;
二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混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健全,特种设备技术档案或技术档案资料不完整;
三是使用单位和个体业者私自安排无安装,维修资质人员,对设备进行安装和维护保养;
四是设备无使用证,不依法进行登记、注册、报检,且在未经质监部门验收和技术检验的情况下非法使用;
五是设备使用中不按期报检,延期、甚至拒绝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致使设备带病运行,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排除;
六是用未经培训、考核、没有上岗资格证书的无证人员违规上岗操作;
七是我局对特种设备的监督也存在计划不周、执法不严的现象。
二、产品质量工作方面
一是产品质量监管尚未做到全覆盖,还存在监管盲区。
二是没有明确的产品质量监督计划,监管工作经常处于被动应付的工作状态,或者处于边干边计划的情况,缺乏长期计划。
三是对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无具体的计划,也缺乏有效的行动。
四是对产品加工企业从原料进货、生产、检验、销售等全过程监督管理还不到位,部分企业原料、生产、检验、销售台账建立不健全,记录不真实。
五是煤质抽检工作中对抽检地域、时间未列出具体的抽检计划,处于边干边计划的情况,经常被动应付。抽查检验的结果未及时向工信、环保等相关部门通报和向社会公布。
三、计量工作方面
一是计量监督工作无有效具体的工作计划,工作随意性很大,对环保、医疗、安全等重点领域的计量器具的监督工作被动应付,主动性不够。
二是对各市场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还存在短板,主要表现在未对计量违法行为进行过查处。
三是计量检定工作未全面完成,特别是对乡镇集贸市场、部分用小衡器的摊点未做到全覆盖,计量检定工作尚需加强。
四、标准化工作方面
一是无有效具体的工作计划,工作基本处于有则开展,无则等靠的状态。
二是未对全县的产品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过监督检查,对产品标准执行情况掌握不够,同样处于被动应对状态。
三是未进行过全面、有效的标准宣传贯彻工作,企业管理人员标准意识淡薄。
各所、股、室于1月31日前对履行职责方面工作开展自查并列出具体问题清单。要求,在列出问题清单时要具体明确,直面问题,不回避、不遮掩,整改措施要具体,有硬招、实招,不能“空对空”,更不能含糊其辞,或者大而话之,应付了之。列出问题清单(台账),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后上报局办公室。
天祝藏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