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于今年10月18日胜利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本局各项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为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宣传党的“十九大”,以高度的热情和扎实的行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天祝县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意见》(县委发〔2017〕7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主题,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通力协作,把宣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做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质监局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局支部书记担任,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本局各所、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三、主要原则
(一)坚持学习为先。把学习贯穿于活动全过程,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社区群众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贯彻落实党的“十九”精神的自觉性
(二)突出领导带头。本局成员及所、股、室负责人要带头开展学习,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影响和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情。
(三)注重实践特色。充分发动全体干部职工参与,认真开展讨论总结,听取征求意见建议,以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今后我局各项工作。
四、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宣传。12月15日前,本局统一制作10张宣传画报在本局办公场所内进行张贴。并于12月15日前制定出具体学习十九大精神计划表。
责任人:车开勋
(二)组织集中学习。12月20日前,组织本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十九大报告;12月20日前,局长、支部书记为全体干部职工上一次十九大精神宣讲课,精准把握十九大报告的精髓,在全体干部中兴起学习贯彻的高潮,推动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落地生根。
责任人:段恒荣
(三)开展“送学上门”活动。针对老党员年龄高、因病行动不便、不能参加集体学习教育等情况,开展“送学上门”活动,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学习要点》、修改后的《党章》等学习资料送到他们手中,让他们党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责任人:徐 龙
(四)开展“不记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12月 30日前开展一次“重温入党誓词”活动,支部书记做一次十九大精神专题党课。
责任人:段恒荣
(五)督促党员自学。各党员在本局集中学习的基础上认真进行自学,重点学习《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中国共产党党章(2017年10月24日通过)》,并做好详细的学习笔记,要求在2018年2月28日前完成上述三个文件的学习。
责任人:李先文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现实需要,也是深化学习实践的重要措施,各所、股、室要高度重视,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落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习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在活动中,领导要带头学习,要带头调研,带头撰写心得体会,亲自参加集中交流活动。全体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定期参加学习活动。
(三)严把质量,确保实效。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在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习与工作相结合,将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工作方法、具体措施和实际成效
天祝藏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