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8-01228 文种: 通知
发布机构: 天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号: 甘食药监函〔2018〕100号
发布日期: 2018-05-14 成文日期: 2018-05-09
信息名称: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食品药品稽查及投诉举报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食品药品稽查及投诉举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甘肃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卫计和食品药品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稽查局:

现将2018年食品药品稽查及投诉举报工作要点》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9日

 

2018年食品药品稽查及投诉举报工作要点

 

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全国食品药品稽查工作会议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及省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改善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营造陇药产业发展环境为重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扩大案源,狠抓大要案件查办,推进全省稽查办案联查联打,认真履行新职能,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稽查和投诉举报工作水平。

一、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

(一)加大食品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局打造“食安甘肃”和“全域双安双创”的新要求,有效开展以校园餐食、农村集体聚餐、婴幼儿配方乳粉、桶装饮用水、酒类、肉制品、食用油、食用酱油、食用醋、保健食品等产品的重点专项稽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把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销售环境安全关,倒逼食品生产流通企业严谨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断规范食品产业生产经营行为。

(二)保持打击药品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坚决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打击药品经营企业从非法途径购进药品,药品生产企业不按批准的处方工艺生产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打击化妆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生产未经批准特殊用途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环节违法经营使用微整形美容类器械、理疗治疗仪、隐形眼镜、植入性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高网络销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查处水平。以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病症的治疗药品、互联网销售处方药、婴幼儿奶粉等食品为重点品种。注重食品药品互联网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信息的研判,有效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食品药品、利用互联网无证销售和撮合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公安、网信、工商等部门的合作,开展互联网销售食品药品专项稽查行动。

二、加强投诉举报工作,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服务质量。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确保12331电话24小时畅通,做到群众电话投诉举报有人接、有人管,反映的问题“有诉必查、查必有果、依法处理、及时回复”,达到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率100%线索处置回复率100%、按期办结率100%,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五)加大投诉举报考核力度。严格执行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各级投诉举报机构充分发挥对下级投诉举报机构业务指导作用。每周抽查电话畅通情况,每月按时报送信息,每季度通报情况,每半年督查检查投诉举报工作,确保投诉举报工作达到《甘肃省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要求。

(六)加大投诉举报宣传力度,促进社会共治。开展以唱响食安甘肃—12331来助力为主题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五进”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新媒体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努力提高12331电话的公众知晓率,强化社会监督,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七)强化投诉举报培训,提升投诉举报人员业务水平。针对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总量逐年增加的形势,各级投诉举报机构应加强对投诉举报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借力“双提升”计划,提升分析研判投诉举报信息的能力,提高发现食品药品安全线索的水平,以促进稽查办案的靶向性和成案率的提高。

(八)规范投诉举报办理程序和统计分析工作。各级投诉举报机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投诉举报受理、转办、移送、跟踪、督促、审核、上报等工作程序;规范投诉举报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使投诉举报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全面实施“双提升计划

)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制定实施《甘肃省稽查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计划》,针对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参差不齐、执法办案中亟待提高的技能短板,收窄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突出现场实战、询问对抗等能力培训。将重点工作推进与精准培训有机结合,结合职能调整,深入企业开展稽查调研和驻厂培训等活动,针对基层能力提升需要与弱项,举办稽查执法人员理论和驻厂实地培训,可采取“一周一讲”“一月一案”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讲堂。联合总工会共同开展全省食品药品稽查技能大比武活动,层层选拔,参加全国稽查执法技能大比武,促进全员业务学习,提升办案水平。

)提升案件查办质量。制定实施《甘肃省食品药品案件查办质量提升计划》,不断强化执法规范、程序规范、文书规范和裁量规范,提升各级案件办理质量。开展全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审工作,以评代训,促进各地案件查处工作进一步规范,提升基层案件查办规范化水平,开展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总结提炼办案经验。开展全省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查处季度分析讨论会及案件会商片区研讨会等。适时举办全省案件查办协作联席会议,总结案件查办协作机制运行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改进完善协作机制。

、建立健全“大稽查”工作机制

十一)建立完善“大稽查”工作协作机制。建立全省省、市、县三级稽查办案协作机制,落实省局党组关于食品药品案件查办“联查联打”,加强区域协作的要求,全面实施《甘肃省食品药品稽查案件协作机制》,实行案件查办分级负责,加强对各级稽查办案的指导,适时组织召开全省食品药品稽查工作会议。注重与我省周边省区稽查办案协作配合,加强区域联查联打,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强大执法合力,拟牵头组织召开西北5省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查办联席会议,建立西北5省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区域协作机制。

十二)强化稽查执法与行政监管的紧密衔接联动。稽查执法努力形成服务指导督促到位与打假治劣惩戒有力的衔接研究制定《甘肃省稽查办案约谈告诫制度》,正确处理规范提高、创造营商环境与稽查办案的关系,本着“帮扶守法诚信企业、打击违法违规企业”原则,在依法处理的同时,加大风险排查和帮扶引导力度,实现重处罚向优服务、促规范转变。

十三)建立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深化与公、检、法等相关单位联合打击违法犯罪的协作机制,促进与公安部门构建案件线索共享、联合立案、协同查处、联合督办、统一发布案件信息等合作机制,注重与法检部门在涉刑案件证据交换、审判、违法产品的追查等的沟通交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信息,加强沟通合作,形成合力,有力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

、有效落实稽查工作“四个到位”

十四)“处罚到人”落实到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及被追究刑事责任人员的资格罚,建立并向社会公开全国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人员资格罚数据库,落实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人员行业禁入。充分发挥社会信用联合惩戒工作机制,探索推进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人员实施联合惩戒,使败德违法者得到更加严厉的惩处。

(十)信息公开落实到位。加强对社会关注案件媒体宣传、信息发布水平,加强对《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宣贯力度,按照要求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适用一般程序查处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加强指导,避免因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引起的法律风险。

(十)协调指导落实到位。加强对跨地区重大案件的统筹协调。对案件查办中遇到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加强研究,并及时出台指导意见。对具体案件请示事项及时回复。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发布重点违法行为的指导案例,统一基层执法行为。加强案件督查指导力度,采取集中召开案件会商会和现场个案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对基层办理的案情重大、法规适用复杂等案件进行指导,加强对办案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十)督办检查到位。加强对市州、县稽查案件查处工作的督导检查,充分发挥组织、指挥、协调作用,统领、指导全省跨区域大要案件的查办,对省局交办的重点稽查工作落实情况、重大案件查办情况加强督办, 重要案件线索、重大案件、跨市州(跨地区)案件实行逐级上报,全省联动查处,建立稽查工作研判和分析制度、督办情况通报制度,定期研判稽查工作形势。

、全面规范稽查执法行为

(十)以转变作风为根本,全面规范稽查执法行为。以“转变工作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突破年”活动为契机,坚持“亲近企业,清廉服务”导向,按照“大调研、大走访、解难题、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思路,加强稽查执法队伍的作风建设,将服务挺在处罚之前,亲近企业,进驻企业听真话、查实情、出实招,帮助企业解疑惑、解难题,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综合运用风险提示、廉政约谈、责令纠错等手段,建立稽查执法廉政风险点防控机制,杜绝随意执法及执法中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稽查执法认同感和满意度,实现“三个满意”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