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8-01367 文种: 通知
发布机构: 天祝藏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号: 天食药监发〔2018〕113号
发布日期: 2018-05-14 成文日期: 2018-05-14
信息名称: 天祝藏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五毛食品”整治工作的通知

天祝藏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五毛食品”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稽查局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省局、市局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县食品药品稽查局结合《关于集中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市场检查整治行动的通知》(天食药监发〔2018〕49号)和《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天食药监发〔2018〕102号)内容,严格按照整治通知及方案,组织开展好“五毛食品”整治工作,特别是要加大校园周边的“五毛食品”整治工作。为做好此次整治工作,结合我县校园周边“五毛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对食品生产和经营活动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处力度。食品生产和经营活动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食用非食用物质进行生产加工。县食品药品稽查局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案件的稽查和对各乡镇所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督查工作。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县食品药品稽查局要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两超一非”等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五毛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会同公安机关涉案产品销售流向,捣毁生产源头,切断非法生产经营食品的利益链条。

二、加大对单价为“五毛”左右的调味面制品(辣条)、豆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膨化食品、糖果、饮料等小食品的监督抽检,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要监督销售者下架、停止销售、退回或者销毁,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管理办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并依法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三、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联合教育、城市管理等部门加强对学生食品安全和健康饮食教育,采取宣传进校园、进课堂等多种形式,增强儿童、青少年的识假辨假、安全消费意识及能力;向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宣讲长期食用此类食品存在的健康风险隐患,鼓励家长及社会公众对“三无”产品及其销售者进行投诉举报,共同打造安全健康的食品环境。

请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县食品药品稽查局按时上报整治情况,遇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天祝藏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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