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天祝县食品药品稽查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主要负责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监督抽样抽验任务,办理食品药品重大案件,受理、登记群众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等。同时,对县直学校、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品药品生产(配制)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县直医疗机构等开展巡查工作,每季度巡查不少于一次;适时根据县局安排和“双随机”要求,对全县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督查检查;对区域性(牵涉两个乡镇含两个乡镇以上)和跨区域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进行查办;负责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处置工作,做好重大活动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县局做好食品药品相关工作的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承办县局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是独立核算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数为1个。人员情况: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5名(参公干部13名,工勤人员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现在编工作人员15名。2017年末实有在职财政拨款人数15人,与上年相比增加1人,无退休人员。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94.67万元,比2017年(178.79万元)预算增加15.8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基本养老金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184.67万元,比2017年预算178.79万元(增加15.88万元),增加8.5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基本养老金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项目支出10万元(省本级0万元,转移支付0元),其中:稽查办案专项经费支出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国资收入等安排的项目支出0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4万元,系2018年基本养老金纳入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8.86万元,较2017年140.18万元增加18.68万元,增长11.75%,增长主要原因是职工各项工资标准提高。
3.住房保障支出13.97万元,比2017年(12.75万元)预算增加1.22万元,增加8.7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增加,财政核定资金自然增加,属于正常增加。
(四)非税收入
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3万。
3.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
5.培训费2万。
6.会议费0万。
7.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0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82万元。均为办公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
3.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支出。
8.“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9.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10.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天祝藏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稽查局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