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局机关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以开拓创新精神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履行机关党建工作职能,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推动省信访局各项工作实现新的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加强党员教育培训
1、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相结合。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局机关各党支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政治理论学习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带动本支部党员干部和退休干部抓好学习。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要坚持带头学习、带头研讨、带头宣传,采取撰写学习体会和理论文章等方式抓好学习。
2、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锻炼。要聚焦强化党性观念、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着力解决理想信念模糊、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状态不振、道德行为不端,政治纪律松弛、政治生活散漫、自由主义严重,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做事没有激情没有干劲等方面的问题。探索创新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的方法途径,研究和把握理想信念教育的规律性问题,引导党员干部站稳政治立场、抵制错误思潮侵蚀。要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交流、主题党日活动、主题演讲、知识竞赛、知识测试等形式,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17年3月初至5月底,组织干部参加省直机关党校处科级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专题研修班。
3、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贯穿到思想建设的全过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主动接受纪律约束,坚持按规矩办事,始终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争当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要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确保党员干部始终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到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4、严格落实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要把机关党员教育培训纳入全局干部培训规划,不断创新党员教育方式方法。要继续坚持每周二、四下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机关党委对每月政治理论学习作出具体安排。机关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机关党支部负责人一般不少于56学时。支部书记每年为支部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各支部要建立理论学习工作台账,每半年向机关党委报告一次学习情况。机关党委要把学习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保证“时间、人员、任务”三落实。
二、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5、做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严格执行机关党委、党支部按期换届规定,做好机关党委和党支部换届工作。今年机关党委要选举机关党委书记,除网信处党支部外,其余9个支部于今年6月底全部到届,计划于今年7月开展支部换届工作。要加强换届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和参与换届选举的积极性。要严格支部委员选任,在支部换届工作中,通过充分酝酿协商,形成基层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机关党委召开党委会,对初步人选严格审核把关。要通过支部学习、专题会议等方式,提高换届纪律知晓率,引导党员干部模范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换届纪律,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6、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全体党员参加;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至2次,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党员人数较少的支部可以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要结合形势任务和工作实际,认真设计会议主题和内容,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学习教育、听取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汇报、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机关党委每半年向省直机关工委、局党组书面报告工作;各支部每半年向机关党委书面报告工作。要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和党小组为单位每季度召开1次,组织学习文件、交流思想动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活动。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创新组织生活形式和内容,推行开放式组织生活,增强党组织生活吸引力和凝聚力。局领导要主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点评指导支部工作,为支部全体党员讲党课,同时接受党员监督;各支部也要主动提醒、通知局领导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省直机关工委将明确各支部每季度组织生活会的主题和要求,并不定期进行抽查。机关党委也将进行定期抽查,督促各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
7、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要开展1次,分思想教育、民主评议、表彰及处置、总结整改等四个步骤,有针对性地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落实整改措施。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要在年底前报机关党委备案,做为干部职工评先选优、考核和任用的主要依据。
8、深入推进规范管理。认真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维护党建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加强对局机关党建工作现有制度的梳理,做好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认真落实局机关谈心谈话办法,重点了解党员干部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解决问题。严格执行党员按月缴纳党费制度,党员要主动、按月、足额缴纳党费。加强党费管理,从今年开始,机关党委按月将党费交办公室,由办公室将党费纳入单位基本账户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进行专账核算。党费的使用仍由机关党委提出意见,经局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后,严格按照党费适用范围合理使用。
三、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9、深入扎实地开展“三抓一转”专项活动。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健全完善全局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努力提高法制素养,不断增强干部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持之以恒把作风建设和效能风暴行动引向深入,落实好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建功十三五”主题实践活动,局党组决定从2017年开始,集中一年时间,配合国家信访局“责任落实年”和省委省政府“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在全局开展以抓学习、抓管理、抓纪律、转作风的“三抓一转”专项活动,大力整治一些党员中存在的作风方面的问题,切实转变机关作风,着力提升行政效能,为信访工作改革发展提供政治、思想、组织保证。
10、严格党内监督。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严格落实国家信访局“约法三章”和《省信访局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十不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机关纪委要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作用,落实好3项具体监督任务,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党员日常廉政教育管理的职责。
11、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按照省委《甘肃省党政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做好目标绩效管理启动实施工作,通过建立台账、对账销号、年终考核等措施,推动目标绩效管理重点目标和共性目标的落实。围绕省委“明查暗访督查年”的部署要求,综合运用攻坚突破、考评问责、曝光反面典型等方式,着力解决各党支部担当意识不足、压力传导递减、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各处室、中心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岗位负责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失职追究制,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12、深入双联行动结对共建。继续深入开展机关党支部与联系村党支部结对共建工作,推动双联行动、“1236”扶贫攻坚行动、“1+17”精准扶贫行动和党建工作相融合,助推脱贫攻坚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办公室党支部和办信处党支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充分发挥做好群众工作的优势,注重激发联系村和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和活力,确保双联行动与精准扶贫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真正使群众的实惠、干部受教育。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3、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初要召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传导压力。各党支部要落实好省委党风廉政建设“3783”主体责任体系,把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向基层党组织延伸,落实到支部,责任到个人。积极参加省直机关工委基层党支部书记轮训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前沿阵地和战斗堡垒作用。积极组织干部参加省直机关“廉政大讲堂”。各党支部要加强日常教育管理,通过开展廉洁教育、警示教育、民主评议党员、廉政约谈、谈话提醒、诫勉警示、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
14、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坚持把廉政风险防控作为防止信访部门腐败的“防火墙”。机关纪委委员要落实纪委委员包干处室、中心的办法;对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要主动邀请省委办公厅纪检组到会监督,机关纪委要全程参与、全程监督。机关纪委要结合各处室、中心工作实际和特点,针对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全面建立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惩治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认真排查和防范权利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确保廉政风险防控落到每个支部、每个岗位和每名党员。
15、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机关纪委要主动适应纪检组“三转”后的新形势,全面落实机关纪委五项职责,强化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监督党员干部行使权利等方面的重要职能作用,加强对《党章》和党纪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踩“红线”、闯“雷区”的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机关纪委要重点对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党员进行监督,严肃查处违反六大纪律和《省信访局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十不准》的行为。机关纪委要积极参加省直机关专题培训,提高问题线索的处理能力,加强能力建设。
五、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16、建立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细化责任清单,切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坚持和完善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具体抓、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全局工作总体布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机关党委要积极探索适应机关特点的党建工作模式。
17、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党建述职考核每年进行1次,各党支部书记向局机关党委述职,机关党委书记向全体党员述职,党员向所在支部述职。各支部抓党建工作情况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年终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述职评议考核,党建工作不合格的,对支部书记评先选优实行“一票否决”。探索建立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探索开展支部书记年底“五述”(即述学法、述党建、述纪、述廉、述作风)活动。
六、加强党建工作保障
18、加强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配备、培养。落实好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党组有关会议、参与干部考核、对干部任免奖惩提出意见等规定。认真落实省编办、省直机关工委《关于省直部门(单位)机关纪委书记领导职数问题的通知》要求,按标准配备机关纪委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党务干部和信访业务人员的轮岗交流,让党务干部在多个岗位得到锻炼。
19、加强机关党员阵地建设。按照省直机关工委对直属机关党员阵地提出的规范化建设要求,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完善机关党员活动室。按照“完善功能,一室多用”的要求和“规范、节约、实用”的原则,让党员活动室成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坚强阵地和温馨党员之家。健全完善省信访系统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网络平台,大力推进“互联网+党建”工作模式,积极引导党务干部注重运用网络、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开展工作,提高机关党建信息化水平。
七、创新党建工作载体
20、积极探索创新支部工作。在机关党支部和机关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机关党建示范单位、共产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以“四讲四有”为标准,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为主线,努力形成做好群众工作新常态,着力在全局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打造党建工作新品牌。各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总结提炼有实际效果、受大家欢迎、可长期坚持的“党支部工作法”。探索建立“支部书记讲支部工作法”制度,组织优秀党支部书记讲解、宣传、推广好的支部工作法。
21、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局机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信访文化载体建设,充分展示建设新成果。积极组织干部参加省直机关“道德大讲堂”。积极参与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建和志愿者服务活动。认真做好申报省级机关精神文明单位创建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补齐和完善软硬件建设薄弱环节,以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为契机,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22、抓好党内人文关怀和帮扶工作。关注党员干部思想状态,定期进行思想分析,提出有效解决办法。举办干部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干部书法、绘画、诗歌、体育、摄影等文
化活动,对身患重病、家庭经济困难和退休党员干部及时进行慰问和帮扶,以形式多样的活动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人文关怀和帮扶工作。机关党委要探索实施干部职工加班换休制度,提倡带薪休假,关注干部职工健康,体现组织温暖。
23、加强机关党的群团工作。按照中央关于保持和增强党的群团工作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健全机关工会、妇委会等群团组织,有效发挥群团工作桥梁纽带的职能作用,抓好党建带工建带妇建。深入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积极参加党员先锋岗、党员志愿者活动、先锋党支部、岗位练兵能手、“巾帼建功”、“巾帼文明岗”、“三八红旗手”等创建活动,抓好机关群团工作,激发机关工作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