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对县委、县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全县各乡镇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二)单位构成
信访局设3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办信接访室(加挂县长专线电话办公室牌子)、信访督查室(加挂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县信访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本年度内设机构无增减变动。
信访局实有在职干部职工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信访督查员1名(副科级),一般干部3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司机)。退休干部3名,遗属1名。
信访局现有公务用车编制1辆,实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品牌型号大众汽车牌SVW6451MED,车牌号甘H85759,车架号LSVUM25N5D2079596,排气量1.798T。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9.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9.31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9.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9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总预算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6万元,较2015年预算下降5.88%。公务接待费2.1万元,较2015年预算下降10.6%。2016年进一步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双十条”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