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8-00844 文种: 通知
发布机构: 西大滩镇人民政府 文号: 22
发布日期: 2018-01-23 成文日期: 2018-01-25
信息名称: 西大滩镇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西大滩镇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2016年以来我县先后发生了“6·2”道明叉车翻车、“12·21”天景公路桥梁施工设备侧翻坠落和“1·15”恒发矿业高处坠落3起涉及特种设备的生产安全事故。2018年1月16日,市委、市政府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考核组对天祝玉通碳化硅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延伸考核时,现场发现一起特种设备领域的违法行为。特别是李明生市长在1.15事故信息上批示“这是半个月之内在天祝发生的第二次死人事故了,说明元旦开门的警钟并未惊醒天祝县的领导、部门和企业”。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市县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彻底排查整治特种设备领域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县安委会《天祝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天安委会发〔2018〕1号)和镇党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镇安委会决定从1月份开始至4月份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及时有效管控特种设备领域安全风险,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全面加强和改进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攻坚内容及重点领域

  (一)攻坚内容

  1.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和管理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责任制建立、执行情况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特种设备档案、作业人员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情况;建立事故报告、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和执行情况;特种设备隐患治理、监控情况;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2.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主要包括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检验合格;特种设备的使用是否按要求进行使用登记;是否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定期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持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校验(检定),是否能有效工作;特种设备的运行是否按要求有真实的运行记录,是否在规定范围内运行;特种设备是否经过正常的维护保养,是否有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对维护保养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合理的处置;生产使用单位是否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是否具备应急救援能力,是否按预案要求进行演练,应急救援装备和急救物品的配备、存放、检查维护是否符合要求等。

  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及维护保养情况。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是否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上级质监部门;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单位及从业人员是否持有相应的有效资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如实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从事特种设备维修工作的人员是否持有相应有效资质。

  4.报停、报废、淘汰特种设备处置情况。主要包括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长期停用的特种设备是否向县质监局申报停用;报废特种设备是否妥善处置和管理;是否未经允许擅自启用停用设备;是否擅自使用已报废或淘汰设备;是否对停用、报废、淘汰特种设备挂牌明示设备停用(报废),并加强停用、报废、淘汰设备的安全管理。

  (二)重点领域

  1.人员密集场所及公众聚集场所的压力容器等。

  2.供热使用的锅炉;生产、民用锅炉。

  3.气瓶充装及气体供应单位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4.非煤矿山企业特种机械。

  5.久停复产、在建新建、安装施工涉及特种设备的企业。

  三、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22日至1月25日)。各村委会,镇属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村、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特点,召开会议进行专题动员部署,及时研究制订本村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贯彻落实的具体行动方案,对检查范围、检查重点、职责分工、保障措施等提出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村委会,镇属各相关单位要于1月26日前将动员部署情况和专项行动方案报镇安委办。

  (二)全面排查阶段(1月26日至2月28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对照攻坚内容,对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涉及特种设备的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消除隐患。各村委会,镇属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方案,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放过任何一个盲点,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设备开展拉网式的排查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靠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紧盯督促落实,确保按时限要求彻底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至4月10日)。各村委会,镇属各相关单位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组织自查组对本村、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各类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对全面排查阶段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隐患问题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行业,及时上报镇安委办要加强沟通协调,镇安委办协调无果的上报县级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和《武威市贯彻落实〈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供电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按规定给予上限经济处罚,该关闭的提请县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总结验收阶段(4月11日至4月25日)。各村委会,镇属各相关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完善管理制度,巩固行动成果,不断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委会,镇属各相关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排查整改到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细致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决防止因“想不到”、“不知道”的问题导致事故发生。

  (二)严密组织,扎实推进。各村委会,镇属各相关单位要把“百日攻坚行动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监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坚持边查边改原则,一般隐患要即查即改;对需要一定时日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镇安监站对各村委会,镇属各相关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专项检查,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以及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要跟踪整改。各村委会,镇属各相关单位要分别于2月1日、3月1日、4月1日前将“百日攻坚”行动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附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及时上报镇安委办。

  (三)跟踪督查,追究责任。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镇安委会将组织人员,采取不打招呼、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各村,镇属各相关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组织开展不力、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和未按时限上报相关资料的单位,将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硬、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全镇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结束后,各村委会,镇属各相关单位要于4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镇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