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7-11125 文种:
发布机构: 文号: 天统发〔2017〕44号
发布日期: 2017-08-03 成文日期: 2017-07-24
信息名称: 天祝县统计局关于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突出问题的整改方案

天祝县统计局关于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突出问题的整改方案

  根据2017年7月20日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安排会议精神,现就我局涉及的以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突出问题,根据业务分工,特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问题19:贫困户收入计算方法复杂、理解不一致导致退出不精准。

  存在问题:1.各乡镇统计员更换频繁,新换的统计员业务比较生疏,对收入的构成部分、包含范围和计算口径掌握不透,导致乡镇贫困户收入计算错误。2.各乡镇对进村入户进行贫困户收入调查的干部培训不到位,导致好多干部对贫困户的收入测算结果不够准确。

  整改措施:

  1.进一步规范业务工作。根据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突出问题整改方案要求,省统计局将研究制定统一的收入测算标准和办法。县统计局会及时和上级业务部门联系,等省统计局下发新的测算标准后,县统计局指定专业人员进行认识、学习、研究,吃透测算方法,并尽快组织对各乡镇统计人员进行细致的培训,指导乡镇做好新标准收入测算的培训和使用,并要求各乡镇将新的测算方法培训到村,确保所有入户开展调查的人员熟练掌握新的测算标准和方法。

  2.进一步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做好贫困人口可支配收入数据的收集,对各乡镇每季度采集的贫困人口的收入数据不定期抽查,依照《统计法》相关规定,对数据不实、虚报瞒报的乡镇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牵头单位:县统计局

  配合单位:县扶贫办

  落实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落实时限:2017年9月底

  问题20:单项验收不严不实导致退出不精准。

  存在问题:各乡镇入户调查的干部在工作方式、工作方法和计算方法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未按要求认真核查,退出不精准的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措施:指导乡镇做好农户收入数据台账,加强对乡镇贫困户收入数据的督查力度,严控数据质量,配合扶贫办并指导各乡镇做好数据核实验收工作.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配合单位:农牧局、林业局、财政局、科技局、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水务局、卫计局、文广局、交通局、住建局、发改局、工信局、统计局

  落实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落实时限:长期坚持

  问题21:层层加码导致贫困户“被脱贫”和问题22:层层下达脱贫指标导致贫困村“断崖式”脱贫。

  存在问题:个别乡镇没有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制定村、户的脱贫计划,而是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贫困户脱贫指标来脱贫,导致一些达不到脱贫标准的农户被“巧算收入”,造成数据脱贫的现象。

  整改措施:做好贫困户收入数据统计工作,夯实统计数据质量,并对各乡镇\村的收入进行认真评估,配合扶贫办科学制定脱贫计划。

  牵头单位:扶贫办

  配合单位:农牧局、教育局、卫计局、民政局、文广局、人社局、交通局、水务局、住建局、工信局、统计局

  落实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落实时限:长期坚持

  问题24:贫困县摘帽退出时序制定不够科学。

  存在问题:扶贫工作统筹协调不够;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没有形成合力;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工作协调、数据共享等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按照贫困户收入数据,积极做好贫困人口结构分析,配合扶贫办制定合理的退出时序。

  牵头单位:扶贫办

  配合单位:水务局、住建局、教育局、卫计局、民政局、统计局

  落实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落实时限:长期坚持

  问题25:统计监测贫困人口数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差距过大。

  存在问题:各乡镇对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扶贫数据录入不够及时准确;一些精准扶贫档案资料繁多、基层负担重;乡镇扶贫力量弱、精力不聚焦;部分乡镇对建档立卡动态调整不及时,没有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教育、医疗、住房等录入的数据与行业系统掌握的数据“两张皮”;部分贫困户申报收入的随意性较大,申报的收入与实际收入存在差距,导致个别贫困识别、退出数据失真失实。

  整改措施:

  1. 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宣传工作力度,彻底消除农户申报收入的疑虑。加强脱贫攻坚政策的宣传,做实做细群众思想工作,通过宣传、解说打消农户的政策疑虑和后顾之忧,如实申报本户的收支情况。

  2. 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各乡镇要抓好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建立好2014-2020年农户收入数据台账,根据扶贫对象获得扶持和增收情况,及时对贫困户进行调整,使稳定脱贫的农户及时退出,新出现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扶贫对象给予帮扶,从而实现扶贫对象有进有出,扶贫信息真实、可靠、管用。各乡镇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包抓收入调查工作,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业务培训、数据收集、数据汇总、数据上报工作。县统计局对贫困监测中的80户农村住户的收入数据与全县贫困人口的收入数据认真比对,深入分析,做好与全县贫困人口数据的衔接。

  牵头单位:县统计局

  配合单位:扶贫办

  落实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落实时限:长期坚持

                                                                天祝藏族自治县统计局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