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着力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专业素养,切实增强运用环保知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按照天人社发[2017]191号《关于开展公务员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培训对象
县统计局各股、室、队(中心)工作人员,共20人。
二、培训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六)《武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 (试行)》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7年8月23日8:30在统计局办公室培训。
四、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统一集中学习。
五、培训要求
(一)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引导广大公务员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执政理念的基础。全局干部职工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完成。
(二) 严格培训,确保实效。要高度重视此次环境保护专题培训工作,明确责任,加强管理,提高实效。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内容开展培训,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不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并根据培训内容开展环境保护热点知识考试。培训结束后,认真组织开展效果评估,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同时根据参训人员培训期间的表现和考试情况,对参训人员培训结果评定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等次,对此次培训过程中培训结果不合格的公务员,本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