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祝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的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监督和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2、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3、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管理和指导乡镇(街道)、部门(行业)统计工作; 4、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 5、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6、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制定全县国情国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7、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局的各专业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全县统计报表管理工作; 8、搜集、整理、提供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的基本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计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9、统一核定、管理和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机构情况根据上述职责职能,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股、经济社会股、能源统计股、普查股、投资股、服务业统计调查中心;下设的二级单位有:城乡住户调查队、统计执法队。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1.2018年基本支出253.3万元,较2017年261.51万元减少8.21万元,下降3.14%,主要是2017年底两名干部退休,人员减少,相应的工资及各项津补贴费用减少。 2.2018年专项业务支出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结束,相应的专项业务支出下降。 (二)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4万元,较2017年减少33.29万元,下降14.4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万元,较2017年减少14.67万元,下降28.23%。 3.住房保障支出18.6万元,较2017年减少0.19万元,下降1.01%。 (三)非税收入 我单位未纳入非税收入项目。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较2017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2.5万元,较2016年减少0.1万元,下降3.84%。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7没有变化。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7没有变化,我单位现无公务用车。 5.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210.6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69.24万元,津贴补贴支出65.76万元,绩效工资25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3.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8.89万元,住房公积金18.59万元。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7年预算中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六、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3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总额13.38万元。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