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8-00476 文种: 报告
发布机构: 天祝藏族自治县商务局 文号: 天商发〔2018〕2号
发布日期: 2018-01-10 成文日期: 2018-01-08
信息名称: 2018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2018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环保局: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境保护、管业务必须管环境保护、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境保护”的工作原则,切实履行在商贸流通领域和相关行业监管中的环境保护职责,突出重点领域,狠抓工作落实,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环境保护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文件、领导讲话以及《天祝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天祝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要求,我局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商务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了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先后4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先后3次作出批示,对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4次深入煤炭经营单位、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加油站、商贸流通企业等进行现场检查调研,协调解决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把环境保护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明确工作重点,抓好整改落实。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甘肃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阶段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武办发〔201764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武威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武办发〔201790号)精神,制定印发了《天祝县商务局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关于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查问题整改工作落实的通知》、《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关于2017年国庆期间大气污染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明确各阶段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责任股室,并对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半年小结、年终总结,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恪尽工作职守,切实履行环保责任

(一)认真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重点开展煤质管控整治工作,制定了《天祝县煤炭经营市场规划布局方案》,建立了煤炭经营市场和二级优质煤配送网点台账。配合工信、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全县煤炭市场及优质煤配送网点建设及规范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月17日、21日向县整改办上报整改报告,1010日前向整改办报告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第19号问题整改落实销号总结报告,1120日向县委、县政府上报落实中央环境保护反馈意见整改总结。

(二)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一是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车用燃油市场专项检查。根据《成品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辖区2家成品油零售企业9座加油站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问题进行年检。通过检查整治,有力打击了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经营未达标劣质油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了成品油质量安全,维护了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二是配合发改、环保、交通等相关部门推进油品质量升级工作。严格实施储油库、汽油运输、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系列标准,强化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做好油气回收、油品质量升级和双层罐改造治理工作。全县运营加油站、油库均在罐体上安装了呼吸阀,加油机安装了油气回收装置,有效降低了加油现场油蒸汽挥发现象。积极配合发改部门做好全县范围内所有成品油经营企业油品质量升级工作。根据商务厅《关于切实做好我省第五阶段成品油质量升级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甘商务运行发[2016]476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大力开展联合执法和联合整顿工作, 确保全县所有加油站按时间要求全面供应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配合发改部门完成加油站双层罐更新改造8家,安装油气回收装置10家,所有加油站已于201711日起全面供应国V以上车用汽、柴油。同时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油品配送车辆的监管,严禁私自改装油罐车和小型流动加油车进行违法营运行为,杜绝和防止油品运输事故发生。通过检查整治,有力打击了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经营未达标劣质油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了对加油站、油库、油品配送车辆的监管,进一步提升了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加强煤炭经营经营环节监管。一是配合煤炭经营主管部门加强煤炭流通环节监管。积极配合工信、工商、质监局开展煤炭经营市场专项检查2次,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全县煤炭市场、优质煤配送网点建设及规范运营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城区和各乡镇的煤炭市场运营、型煤生产、优质煤配送等情况进行了集中督促检查。重点落实抑尘网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二是加快推进优质煤配送网点建设。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统一配送”的原则,加快乡镇优质煤配送网点建设进度。建成宽沟工业园区煤炭配送中心,辐射华藏寺镇、石门镇、打柴沟镇、松山镇部分地区的配送网点。

(四)配合有关部门加快“黄标车”等老旧车辆淘汰。一是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强化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督促和引导企业规范回收拆解行为,如实登记回收车辆信息,及时拆解报废车辆,防止已淘汰的黄标车、老旧车重新流入社会。引导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收购淘汰报废车辆后按规定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向车主出具回收和注销证明。二是提高报废汽车拆解率。

(五)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一是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监管。按照《甘肃省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办法》,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对各收购网点提出了整改要求。要求各网点对裸露废品堆全部予以覆盖,适当敞开少量整理,并于每天晚间全部覆盖;对周边区域日洒水不少于4次,采取降尘措施,彻底整治环境卫生;督促部分收购网点落实整改措施。清理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2处,对城区及周边8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了限期整改,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清理搬迁。督促落实回收物品分类规范堆放,堆场内道路及时清洁,堆场外环境卫生日常清洁和堆场封闭经营等措施,使整治区域内再生资源回收环境得到较大改观。二是推进商贸流通领域相关环节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大力倡导有利于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消费方式,鼓励住宿、餐饮企业,商场、超市等使用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环保标志产品、绿色标志产品。动员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防治大气污染宣传标语,在各市场和商贸流通企业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广泛开展大气污染法律法规宣传。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落实环保责任,减少和防治环境污染。

(六)加强包装印刷行业监管。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计划》要求,在包装印刷行业强制推广使用具有环保标志的油墨和低毒、低挥发性的水性溶剂,鼓励销售环节经营低毒、低挥发性的水性涂料等环保涂料;禁止汽车维修、广告公司露天喷涂,对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加油站、储油库、加油站项目,采取严格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措施,减少大气污染。

(七)认真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学习,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商务发展相关领域的衔接,进一步优化成品油市场、农产品市场、再生资源市场以及商贸流通领域规划布局,强化商务发展项目大气污染源头控制和治理措施,开展商贸流通领域项目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达不到区域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的规划,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并采取有效的环境污染治理措施。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商贸企业环保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未能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企业内部职能的划分,明确各部门、各类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上的职责,导致企业内部环境保护职责不清,落实不力。

(二)部分商贸流通企业环境保护投入不到位。有些商贸企业不能正确处理环保与生产、环保与效益的关系,没有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应有的高度来抓,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理念尚未牢固树立。

(三)部分商贸流通企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教育不到位。职工环保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环保知识教育培训,企业内部关注环保、关心环保、支持环保的氛围尚未形成。   

(四)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建设标准不高,拆解比例较低。亟需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等要求,完成改造提高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依照《天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天政办发〔2017126号)精神和全县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商务部门职责,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报废汽车拆解监管、成品油市场监管等方面的管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一)深入学习宣传,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商务部门的监督责任和商贸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大气办的安排部署,督促全体党员干部,积极配合社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细化商务部门各项监督流程、制度规范,提高监管精细化水平。增强对成品油流通市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商贸领域监管的时效性、有效性,切实履行好商务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三)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油品质量升级工作。严厉查处各种违法经营行为,对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手段销售车用燃油的,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危害的,依法注销其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加大加油站油气回收安装和改造力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所有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进行一次全方位、全覆盖检查,对未按期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的加油站,一律暂扣经营许可证,限期整改。建立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登记册,进一步完善加油站台账清单动态更新制度。

(四)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监督检查,督促和引导企业规范回收拆解行为,如实登记回收车辆信息,提高报废车辆拆解效率,防止已淘汰的黄标车、老旧车重新流入社会。二是加强对住宿餐饮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将环境管理融入住宿餐饮业经营管理之中,坚持绿色清洁生产,倡导绿色消费,合理使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三是强化对商场超市等商贸企业节能降耗工作的督查,落实节能降耗减排责任,提高节能降耗意识。促进企业节约能源,减少消耗,加快形成节约环保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