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8-01268 文种:
发布机构: 天祝县水务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4-26 成文日期: 2018-05-26
信息名称: 2018年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工作实施意见

2018年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工作实施意见

  水利扶贫是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安全饮水是唯一进入贫困村退出考核指标体系的水利扶贫任务。加强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确保所有贫困村退出和贫困县摘帽饮水安全达标,是贫困群众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支撑。根据天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2018年度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的通知》,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2017年脱贫攻坚成效 

  2017年,我县实施天祝县异地搬迁移民安置区及收缩居住点饮水安全工程和天祝县金强河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的水厂工程及部分管道工程,计划当年完成投资70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水厂1处,新打机井1眼,安装100QJ5-72/18(2.2KW)潜水泵1台,安装10KWA变压器1台,架设10KVA输电线路0.5Km,新建管理房1间,埋设配水管道64.921km,修建清水池4座,各类阀门井51座。入户工程:埋设Dn25mmPPR配水管道20.54km。工程于720日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年度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投资708万元,使21个行政村,58个自然村(其中49个建档立卡贫困自然村),4580户(其中贫困户1147户),21387人(其中贫困人口4340人)的安全饮水在已解决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 

  二、2018年目标任务 

  天祝县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2018年度工程概算总投资4810.81万元,7个单项子工程组成,项目涉及华藏寺镇、抓喜秀龙乡、打柴沟、石门镇、哈溪镇、大红沟乡、赛什斯镇、松山镇8个乡镇33个行政村,共计敷设配水管道237.235公里,当年巩固提升675430925人的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运行保障水平。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2018年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计划总投资4810.81万元,根据与省厅对接,2018年计划下达中央财政资金750万元,仍有4060.81万元资金无着落,请求县上通过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予以解决,来保障2018年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由于部分工程在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内,施工准入手续难以办理,将会影响施工进度。 

  四、脱贫攻坚举措 

  以全县2018年度预脱贫的38个村和21558300人为重点,以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农村饮水安全考核指标体系为指引,分类施策,稳步推进,确保贫困村农牧民群众安全饮水保障程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是优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饮水不稳定问题,精准对接建设项目受益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优先列入年度实施计划,在资金安排上重点予以保障,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二是同步解决异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的饮水不稳定问题,示范建设集中供水工程,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搬迁移民入住时正常供水。 

  三是统筹解决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的问题,采取改造、配套、升级、联网等方式,增强供水保障能力,健全供水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全力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安全饮水工作,县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副县长孙立军同志担任组长,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用,健全成员单位例会、联络员定期联系、工作情况通报等制度,构建组织有力、协调顺畅、联动高效的领导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敲钟问响,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一线指挥,确保脱贫攻坚安全饮水工作高效推进。建立县为主体、水务、发改、财政、扶贫、卫计、国土等部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强化措施,完善制度,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二)加大资金投入,保障顺利实施。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县级财政要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作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重点予以保障,多渠道筹资,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充分利用金融优惠政策,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足额落实建设资金,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三)完善跟踪制度、确保取得实效。进一步完善半月报、月报、季报制度。定期报告相关数据,及时掌握动态,注重加强部门联动,上下对接,认证分析研究,确保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加强项目检查指导,确保建设质量。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早日发挥效益。 

  (四)夯实主体责任,强化考核问效。切实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构建层级负责、协同推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责任体系。围绕2018年总体目标,逐级落实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把手负责制,部门合力推进的有效机制,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