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重点
1.水权配置。以全市水资源分配方案为依据,检查各县区、乡镇、灌区是否制定年度水资源配置方案,明晰初始水权,将水权分配到灌区、乡镇、村民用水者协会和用水户,细化到井、到户、到人、到地;是否严格落实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制度;是否推行实名制配水和水权配置公示制度,公开配水面积、配水总量、配水程序;是否从地表水地下水分配、水量确认、用水审批、水权交易等方面对农业用水实行轮次控制,是否存在未按计划配水和多配水、超配水现象。
2.结构调整。检查是否调整优化产业用水结构,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是否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压缩高耗水农作物种植面积;是否为特色景观旅游村镇、星级农家乐和乡村旅馆、田园综合体等提供供水服务和保障,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是否根据年度种植结构调整目标和要求,制定公布高耗水低效益作物和低耗水作物目录,利用水价杠杆推进节约用水。
3.节水措施落实。检查大田滴灌、管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成区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推进重点用水行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和清洁生产,推广使用节水工艺,降低万元工业增加值取用水量;是否加强城乡节水管理,倡导节水文明生活方式,普及生活节水器具,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活动。
4.水权过程性控制。对市水资源监控中心、4个县区分中心和35个灌区管理站已经建成运行的415眼机井实时在线监控,确保信息的正常在线传输,数据采集准确;检查地表水和地下水计量设施是否安装并正常运行,计量设施运行管理台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监管机制,将水权配置作为推进用水结构调整、促进节水工程运行、引导高效节水产业发展的主要措施,严格用水过程控制管理;乡镇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水管单位是否向农民用水者协会告知轮次水权余量和限制用水措施,落实轮次水权审批管理制度;是否严格用水程序,实行用水小组提出申请,协会加注意见,乡镇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审批,水管单位审核刷卡充值的用水程序;是否严格轮次控制和总量控制,是否存在借用下一轮次水量补充灌溉水量不足的问题;是否在灌溉期间对取用水行为进行巡回检查,实行巡查登记报告制度;配置水量、刷卡水量、水表读数、充值台账数据是否达到四统一。
5.重点区域监管。将民勤县作为重点,对水权制度落实情况全程跟进、全面监督检查;对凉州区地表水灌溉配水、地下水开采、节水工程运行情况,古浪县地下水开采、景电二期古浪灌区水资源配置落实、黄花滩节水措施落实情况,天祝县水资源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城乡供水企业、工业园区、移民区、农林场等重点区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水资源配置,严格取用水管理,杜绝无证取水、超计划取水等违规违法行为;突出关井压田区、特色林果种植区、养殖小区饲草地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擅自开启关闭机井、三年生特色林果禁止套种大田作物、养殖小区改种其它作物多配水、超用水的情况。
6.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措施。检查是否按照《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水价改革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13〕91号)、《武威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方案》(武政办发〔2017〕229号)文件精神,实行分类差别水价,分档定额累进加价制。是否对日光温室、特色林果和实施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的作物,实行优惠水价;是否对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或传统方式种植的高耗水低效益作物,实行上浮水价;是否落实农业用水终端分类水价制度 ,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农业用水节水奖励机制。
7、水行政执法管理。检查是否宣传水法律法规、是否开展部署水权落实执法检查、是否全面落实水政执法网格化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巡查台账、是否建立水事违法案件和矛盾纠纷台账、是否对水事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二、时间安排
执法检查从2018年2月开始,12月底结束。各县区水务局对配水、用水全过程监督管理。市水务局每月开展1次执法检查,对水权配置、结构调整、责任落实及用水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三、工作要求
1.靠实责任。各县区水务局要结合本县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靠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市水务局加强对水权制度落实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依法治水管水,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做到检查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市水政执法支队具体承担落实水权制度执法检查的各项任务和督办检查工作,局属相关单位、科(室)配合,实行月检查、月通报制度,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年底进行总结上报。水权制度落实检查情况作为对县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考核赋分依据。
2.严格执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要严肃查处破坏和擅自停用计量设施、未经批准擅自非法打井取水、未配置水权擅自取水等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重点违法案件和影响恶劣案件,市县区要采取公开曝光、挂牌督办、联合办案等方式严厉查办,依法处理。及时公开水事违法案件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嫌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涉嫌犯罪的水事违法案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对纵容违规取水、超计划配水、私自刷卡充值等不履行水权管理职责的,一经发现,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实行责任追究。
3.遵守纪律。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双十条”规定精神,遵守纪律,轻车简从。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坚持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