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甘肃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知》(甘水水管发[2017]39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准确把握《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和《通知》精神。各县区水务局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充分认识河道采砂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坚持属地管理、规范许可、依法监管的原则,落实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政府主导、水利主抓、部门配合”的管理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一管理,建立权责明确的河道采砂管理制度。各县区水务局要结合防洪疏浚、河道整治等依法开展河道采砂工作,依据批复的河道采砂进行采砂许可,杜绝“一刀切”盲目关停的做法,对合法合规的采砂企业,积极支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营造良好的环境,维护正常的砂石资源开采秩序。
二、科学编制河道采砂规划,依法规范河道采砂秩序。各县区水务局要按照“生态优先、问题控制、采补平衡、有序开采”的原则科学编制河道采砂规划,按照河道分级管理权限,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复实施,并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按《通知》要求,明确采砂规划内容和方案内容。凡未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采砂方案的,不得组织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权招投、审批河道采砂许可、开展河道采砂活动,未经批准河道采砂规划的地区,禁止一切河道采砂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甘肃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河道采砂许可。从事河道采砂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河道采砂申请书、营业执照、采砂机具和运输设备的有关证书,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还应提供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有关文件。河道采砂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许可发证,涉及其它部门的,由其他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河道采砂手续。
三、强化监管,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各县区水务局要结合推行河长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健全规章,完善河道采砂现场管理责任制、河道采砂巡查制、监督举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监管,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忆巡查,及时发现苗头问题,督促砂场业主整改。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对非法采砂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