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8-01323 文种: 通知
发布机构: 天祝县松山镇人民政府 文号: 天松党发〔2018〕1号
发布日期: 2018-03-22 成文日期: 2018-03-22
信息名称: 中共松山镇委员会关于印发《松山镇2017年度选派到村任职第一书记和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松山镇委员会关于印发《松山镇2017年度选派到村任职第一书记和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关党支部: 

  根据《甘肃省选派到村任职干部管理办法》(甘组通字〔2013〕7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甘组通字〔2013〕16号)精神和县委组织部安排,现就我选派到村任职第一书记和在职大学生村官2017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7年选派到村任职时间超过半年的第一书记(包括今年8月份调整任职村的第一书记)2016年选聘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二、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工作由镇党委负责,各考核组具体执行,紧扣考核对象的职责,结合脱贫攻坚有关要求,重点围绕政治表现、履职能力、工作业绩、群众评价、到岗情况等方面内容进行考核。 

  三、考核时间 

  20181218日。 

  四、考核程序 

  因我镇考核对象较多,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由包村领导任组长,包村干部、党建指导员任成员的考核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程序包括: 

  1.个人述职。考核对象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撰写个人总结。考核组召开述职会议,听取考核对象年度工作述职,述职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存在不足以及下一年工作打算等。述职会议主要由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下派党建指导员)、村“两委”班子成员、“两代表一委员”和群众代表组成,参加述职测评大会的人数不少于20人。 

  2.民主测评。述职后,与会人员现场填写《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对考核对象到村表现进行民主测评。 

  3.个别谈话。考核组与参会人员进行个别谈话,听取他们对考核对象的意见、建议及评价。谈话对象主要是村“两委”班子成员、“两代表一委员”和与考核对象工作联系紧密的其他人员。个别谈话人员不少于民主测评人员的50%。 

  4.实地查看。深入考核对象任职地,走访部分农户,了解考核对象工作进展情况、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情况,走访考察其他需要考核事项。 

  5.查阅资料。查阅考核对象的考勤、学习和工作有关资料,调阅工作日志,查看受表彰有关资料。 

  6.综合评价。考核组根据日常考核、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村班子评价驻村帮扶考核结果等情况和个人年度总结,对考核对象进行评分。 

  7.党委评定。各考核组考核情况及时报党建工作站,党建工作站负责汇总民主测评情况,以党委会议形式为考核对象测评打分,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8.结果反馈。考核结束后,考核对象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填写意见并签字,连同年度工作总结,由党建工作站1月15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审定。 

  五、考核标准 

  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选派干部和大学生村官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准超考核对象总数的20%2017年新选聘大学生村官,只参加考核,不评定等次,不计入考核对象总数)。 

  选派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在驻村帮扶工作队的考核等次作为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优秀”换算为90分,“称职”换算为80分,“基本称职”换算为70分,“不称职”换算为50分) 

  考核实行百分制打分。其中:下派第一书记考核得分=平时考核打分×10%+民主测评打分×15%+驻村帮扶工作队考核打分×30%+考核组打分×10%+党委打分×15%+县委组织部考核打分×20%+加分项;大学生村官考核得分=平时考核打分×10%+民主测评打分×15%+驻村帮扶工作队考核打分×20%+考核组打分×10%+党委打分×15%+县委组织部考核打分×15%+电商业绩+加分项,在电商业绩中,大学生村官完成“建一带一”得5分;销售业绩1万元以下得2分,1万元—2万元得4分,2万元—3万元得6分,3万元—4万元得8分,4万元以上得10分。考核最终得分中:100—90分为可评定为优秀,89—80分为“称职”,79—60分为“基本职称”,59分及以下为“不职称”。最终考核结果以县委组织部反馈为主。 

  考核对象符合以下条件的,进行加分,分数可以累计,同一项内容以最高获奖级别为准,不再重复计分加分总分10分封顶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县级1分,市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级以上(含级)报刊杂志发表文章的,市级每篇2分,省级每篇3分,国家级每篇5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确定为不称职:(1)思想政治素质差、干部群众意见大;(2)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年度责任目标任务的;(3)民主测评60分以下票数超过30%以上的;(4)工作中因失职、失误和责任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5)组织纪律观念差,年度请假(含病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的;(6)长时间不到村开展工作的;(7)侵犯群众利益或有其他选派干部身份不相符的行为,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8)违犯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的;(9)因其他情形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 

  六、考核组成员 

  第一考核组 

      长:省发云 

      员:武生俊  安赛藏草  辛世超 

  考核对象:张元来  鞍子山村下派第一书记 

            李延海  鞍子山村大学生村官 

  第二考核组 

      长:贾雪莲 

      员:赵延文  孙万林  刘龙  王显玲 

  考核对象:靳正宇  达隆村下派第一书记 

            索占鸿  芨芨滩村下派第一书记 

  第三考核组 

      长:杨发勇 

      员:于生柱  石金香 

  考核对象:李树中  松山村下派第一书记 

  第四考核组 

      长:杨林丽 

      员:李士伟 

  考核对象:罗雄文  蕨麻村下派第一书记 

  第五考核组 

      长:金宏鑫 

      员:徐有云  刘成英 

  考核对象:赵正海  德吉新村下派第一书记 

  第六考核组 

      长:韩   

      员:徐天鸿  赵富英 

  考核对象:马立堂  祥瑞新村下派第一书记 

  、有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有关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配合考核组完成此项工作,务必考准考实。 

  2.严格标准程序。考核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准确评价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 

  3.严肃考核纪律。考核组成员对涉及自己关系密切的亲友等需要回避的,必须回避。对涉及考核对象个人问题、群众反映的有关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等,要严格按规定办理,不得泄露。对因考核工作不客观、不公正,或不如实反映考核情况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考核人员责任。 

    

    

    

    

    

    

    

    

    

    

    

    

  中共松山镇委员会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