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祝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部门预算批复公开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扶贫开发政策和省、市、县关于加快农村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
(2)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好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产业发展、新农村和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发展目标和推进措施,加快城镇一体化发展;
(3)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服务,保护好基本农田和草原;组织实施好区域内生态建设、农牧区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等重大项目;
(4)抓好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牧业,壮大特色产业基地规模,培育龙头企业,扶持各类农牧民经济合作组织,健全农村市场和农牧业服务体系,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民营经济和劳务经济发展,引导农牧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牧民收入。
(5)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6)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公共设施建设投入,繁荣农村公共农机;
(7)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
(8)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9)强化农牧业科技服务和农牧民培训教育,培养有农机、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建立健全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加强农资市场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农村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10)做好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老龄服务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
(11)拓宽服务渠道,推行“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12)着力增强社会管理职能,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实行群防群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3)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急处置能力,维护农村社会公共秩序;
(14)做好农村信访、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及时化解处理土地流转、土地征用、水权配置、林权改革等方面的突出矛盾和民事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15)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16)推进依法行政,健全保障农牧民权益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
(17)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配强配优村级班子,加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18)做好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征兵等工作;
(19)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牧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
(20)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涉农执法监督和司法保护,推进农村依法治理。
二、机构的设置
(1)机构情况:本年度纳入预算部门为6个,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
(2)人员情况:行政49人,财政所4人,农业10人,农机4人,计划生育12人,文化站4人,事业退休4人,行政退休6人,抚养人员14人。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1)基本支出
2017年基本支出1020.9万元,较2016年916.32万元增加104.58万元,增长10.24%,增加主要是机关行政人员公车补贴,村级办公费,项目前期费用及环境卫生整治经费。
(2)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4.4万元,较2016年增加66.23万元,增长13.13%。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04万元,较2016年减少10.1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59万元,较2016年增加11.59万元,增长15.52%。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3.49万元,较2016年增加2.93万元,增长3.13%。
5.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较2016年增加5万元,增长100%。
6农林水支出246.87万元,较2016年增加25.38万元,增长10.28%。
7.住房保障支出68.51万元,较2016年增加3.62万元,增长5.3%。
四、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较2016年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3.5万元,较2016年减少0.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因为2017年度我镇移民工作任务较重,上级部门调研,检查较多。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较2016年没有变化。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镇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6.2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如: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1-9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