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7-12288 文种: 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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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06-17 成文日期: 2017-06-16
信息名称: 赛什斯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赛什斯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根据天祝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扶贫开发政策和省、市、县关于加快农村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

  (2).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好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小城镇、产业发展、新农村和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发展目标和推进措施,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

  (3).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服务,保护好基本农田和草原;组织实施好区域内生态建设、农牧区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等重大项目;

  (4).抓好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牧业,壮大特色产业基地规模,培育龙头企业,扶持各类农牧民经济合作组织,健全农村市场和农牧业服务体系,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民营经济和劳务经济发展,引导农牧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牧民收入。

  (5).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6).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公共设施建设投入,繁荣农村公共文化;

  (7).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

  (8).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9).强化农牧业科技服务和农牧民培训教育,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建立健全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加强农资市场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农村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10).做好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老龄服务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

  (11).拓宽服务渠道,推行“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12).着力增强社会管理职能,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实行群防群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3).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急处置能力,维护农村社会公共秩序;

  (14).做好农村信访、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及时化解处理土地流转、土地征用、水权配置、林权改革等方面的突出矛盾和民事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15).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16).推进依法行政,健全保障农牧民权益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

  (17).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配强配优村级班子,加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18).做好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征兵等工作;

  (19).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牧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

  (20).加快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培育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21).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涉农执法监督和司法保护,推进农村依法治理。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赛什斯镇人民政府下辖决算编制机构共6个: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 分别是赛什斯镇行政,赛什斯镇财政,赛什斯镇计生,赛什斯镇文化,赛什斯镇农业,赛什斯镇农机。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7年各部门共收入832.64万元,全部为财政拔款。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412.1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70.6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定额75万元),财政事务39.27万元,民族事务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87.26万元,其中:社区经费8.4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退休75.9万元,抚恤2.9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收入72.11万元,其中:计划生育机构67.63万元(计生事业费3万元),计划生育服务4.48万元;农林水支出收入185.43万元,其中:农业事业运行50.23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35.2万元(村干部报酬102.2万元,村级办公费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73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51.73万元,2017年将住房公积金51.73万元财政补贴纳入部门预算。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情况

  2017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15.5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预算3.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较比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2万元,较比上年减少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及其运行维护费,2017年我镇公务用车保有1辆,主要考虑我镇今年精准扶贫、南阳山片、县城移民搬迁安置等事项用车较多。

  3.因公出国(境)我镇未安排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6.5万元。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472.4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295.19万元,津贴补贴支出39.34万元,奖金4.49万元,绩效工资99.74万元,其他福利支出33.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1.5万元,其中,办公费19.5万元,印刷费16万元,手续费0.3万元,电费8万元,水费3万元,取暖费14.8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15万元,会议费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接待费3.6万元,维修费9万元,培训费0.3万元,劳务费2.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8.67元,其中:退休费75.9万元,生活补助108.12万元(包含村组干部报酬102.2万元),住房公积金51.73万元。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省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1-9表)

附件下载:赛什斯镇2017部门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