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8-00873 文种: 通知
发布机构: 石门镇人民政府 文号: 石政发〔2018〕180号
发布日期: 2018-06-04 成文日期: 2018-05-31
信息名称: 石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石门镇“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石门镇“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镇辖区各建筑施工单位:

  现将《2018年石门镇“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门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1日

 

  2018年石门镇“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强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印发《2018年天祝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实施方案》(天安委办发[2018]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目标,集中开展一系列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镇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组织机构

  2018年全镇“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由镇安委会主办,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协办。镇政府成立由镇安委会主任、镇长张文辉同志任主任,镇政府副镇长、安监站站长杨永胜同志为副主任,各分管领导,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站所负责人、包村干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杨永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推动。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定于2018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镇各行政村、镇属单位同时开展。

  全镇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定在6月16日。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宣传《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学习宣传省、市、县《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推动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在全镇各领域落地生根。

  (二)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镇政府在镇文化广场设立“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主会场,集中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通过摆放展板、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常识、职业健康知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

  (三)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系列活动。各企业要以开展“安全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严格履行法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警示教育,要结合生产经营活动及工艺、设备、岗位等安全风险和危险因素,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规律,对全体员工定期组织开展生命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全体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要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等活动,对典型事故和灾害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完善制度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四)开展校园安全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辅导站组织开展好“平安校园”建设活动;积极开展安全教育示范课、安全讲座、应急演练、主题班会等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汛、消防、地震、防踩踏等安全应急演练,要在校园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网站和微信微博设立安全专栏,定期更新;要利用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循环播放安全知识和安全提示,在各醒目位置张贴安全提示标语。

  (五)开展应急演练系里活动。各村、各单位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围绕消防、防汛等内容,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普遍开展一次实战化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知识、防灾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提升救援水平、提高应对能力,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优化预案,不断提高全民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开展安监微信系列推广活动。各村、各单位要将推广安监微信公众号和安监微信工作群作为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张贴海报、印发传单等形式,宣传引导单位职工、村民、企业员工进行关注,各单位负责人、广大的干部要带头关注和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已关注人员要认真做好点赞、转发、分享和评论,积极影响身边朋友、社会公众共同关注,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提升关注量。

  四、“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自6月1日开始在全镇范围内开展,12月底结束。

  (一)开展安全责任专题行。镇安委办组织检查各村、各单位“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通报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村和单位。

  (二)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道路交通“三反一查”综合治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等隐患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对整改不到位的隐患及时进行曝光,倒逼企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激发内部动力。

  (三)开展安全知识送书行。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等基层单元,大力开展安全知识上门送教、送书活动,努力提升全镇干部群众的安全法律意识和防护意识。

  (四)依法治安专题行。结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消防日等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强化警示教育,形成强大震慑。

  (五)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专题行。集中宣传全镇安全生产领域“最多跑一次”推进落实的工作成效,积极学习兄弟乡镇安全生产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查摆问题,总结形成自己亮点特色,在全镇积极推广,着力破解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难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把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深入宣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要求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务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沟通,推动工作落实。各村、各单位和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加强上下联动,促进纵向沟通和横向交流。在召开群众会议、举办文艺演出等群众相对集中时,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阶段性与持续性的统一。要注重资料收集,及时将宣传活动相关资料报镇安监站。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各村、各单位和各企业要创新宣传理念,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一步丰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要在重要场所、关键区域、重点路段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口号,持续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深入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扩大活动受众面和影响力,实现安全宣传全覆盖无盲区,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

  附件:1.石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2.石门镇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

附件下载:附件:石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