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8-00863 文种: 通知
发布机构: 石门镇人民政府 文号: 石政发〔2018〕165号
发布日期: 2018-05-25 成文日期: 2018-05-24
信息名称: 石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石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现将《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于6月20日、11月20日前报告工作完成情况。

 

  石门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4日

  石门镇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天祝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2016—2020年)》,更好的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现提出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完善落实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领导班子会议学法次数不少于4次;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健全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工作实绩档案,主要领导的实绩档案于11月20日前报本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

  (二)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建设。各部门每年至少组织1次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各级执法部门至少组织1次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新申请上岗执法的人员必须参加由政府法制部门统一组织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培训比重。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对下放事项积极创造条件,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全面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理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完善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机制,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8月底前,实现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全程监管。

  (四)深化权责清单制度。规范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实现权力清单实时更新,编制公开涵盖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建立健全依据权力清单追责机制。推动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权责清单的基础性制度效用。清理行政审批涉及的各类认证、评估、审图、代理、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五)继续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在随机抽查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推行联合检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标准化、智能化。全面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促进企业场所、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等注册登记改革,简化和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深度融合,实现“一个平台管信用”。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等制度,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一票否决制”。对凡是纳入排污许可的工业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普查,分级建立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体系。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七)积极稳妥开展立法工作。依法有序、积极稳妥开展地方立法工作,严格落实《甘肃省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起草本年度拟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按程序提请审议、发布。

  (八)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按规定报备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报备规范率达100%。坚持定期向社会通报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责令制定机关纠正,拒不纠正的坚决予以撤销并通报。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建立统一的网络公开平台。根据省、市、县方案制定规范性文件公开审查和督促约束机制实施方案。

  (九)坚持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修改、废止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十)健全完善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则。落实《天祝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建立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档案化管理制度。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 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加强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平台建设,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十一)加强合法性审查。全面落实《武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实施细则》,重大行政决策在提交审议前,应当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按照省上安排,推行政府法律专务制度,制定相关配套规则。

  (十二)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严格执行《武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对重大决策,开展实施情况后评估,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进行政执法属地管理,加强政府行政执法管理职能,实现执法重心下移,提高行政执法管理水平。

  (十四)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实现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资格审查、人员考试、证件管理、信息查询等网络化管理。加强对持证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建立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定期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形式,积极探索由社会力量承担行政执法辅助工作。

  (十五)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及时修订完善行政裁量的范围、种类、幅度,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涉及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在行政处罚决定中说明裁量基准的采纳情况和理由,推广行政裁量案例指导制度。深入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全面提高行政执法和决策水平。

  (十六)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评查标准,执法单位自查率要达到50%以上,主管部门抽查率达到30%以上。各系统要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观摩评查、模拟执法等方式,总结案卷制作经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样本案卷并全面推行。

  (十七)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十八)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主动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接受询问和质询,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十九)拓宽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完善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制度,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完善行政执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二十)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强化执法监督和追责,对收费基金项目、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取消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进一步规范罚没收入罚缴分离管理模式。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加强失职失责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二十一)推行“四办”改革。制定“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整合设立投资项目、不动产交易登记、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综合窗口,推进受审分离。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大幅提高即办件比例,6月底前40%以上事项即来即办。打破“信息孤岛”,推动行权系统、行业审批系统与甘肃政务服务网深度融合,12月底前80%以上事项实现“一网通办”。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精简无需证明和盖章环节,力争开办企业1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十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所有应当向社会公示的事项,都要公开公示。积极探索信息披露、违法记录公示、诚信褒扬、失信惩戒、告知承诺等信用管理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便民、高效的行政执法查询系统。实现跨部门的行政执法信息互联共享,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

  (二十三)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加强政务服务网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八、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二十四)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健全行政裁决制度,严格落实《甘肃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若干规定》,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行为,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

  (二十五)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依法分流涉诉来访事项,严格实行访诉分离,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依法逐级表达诉求,完善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体系。

  (二十六)完善行政调解机制。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和力量,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的衔接与互动,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

  九、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二十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确保《天祝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2016—2020年)》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十八)建设高素质法制队伍。积极开展政府法制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制队伍的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重点加强政府立法、复议机构队伍建设,确保政府法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在政府设置专职法制员。

  (二十九)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机制。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标准,逐步加大分值权重。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督促检查和考核。

  (三十)加快推进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县上制定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选标准,启动法治政府创建示范工作,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三十一)加强信息报送和情况交流。及时反应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重点工作动态,总结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各行政执法单位每季度不少于10条,全年不少于12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