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审投示〔2018〕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天祝县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6月13起,对你单位实施的天祝县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8-2020年)进行跟踪审计。请有关人员及时书面或当面反映、举报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违纪违规事实,并对审计人员遵守审计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组电话:13993513399
审计廉政举报电话:0935—3121260
天祝藏族自治县审计局
2018年6月7日
索引号: | 000014348/2018-01080 | 文种: | |
发布机构: | 天祝县审计局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2018-06-07 | 成文日期: | |
信息名称: | 天祝县审计局对天祝县水务局实施的天祝县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8-2020年)进行跟踪审计的公示 |
天审投示〔2018〕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天祝县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6月13起,对你单位实施的天祝县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8-2020年)进行跟踪审计。请有关人员及时书面或当面反映、举报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违纪违规事实,并对审计人员遵守审计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组电话:13993513399
审计廉政举报电话:0935—3121260
天祝藏族自治县审计局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