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7-09233 文种: 其他信息
发布机构: 天祝县审计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6-06 成文日期: 2017-06-02
信息名称: 天祝县审计局2017年预算公开说明

天祝县审计局2017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 

  3.向县政府提交同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同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4.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乡镇政府财政决算情况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5.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6.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家投资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到位和投资完成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7.对县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县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民政专项资金、社会捐赠资金、 

  农业资金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8.对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配合和参与市审计局安排的有关审计项目。 

  9.对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相关事项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并进行综合分析,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政府领导宏观决策服务。 

  10.对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审计的其他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11.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 

  12.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 

  13.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14.负责办理县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天祝县审计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规股 、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社会保障审计股(挂农业和资源环保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工程项目监督检查股。下设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全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三农”资金审计中心全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7年基本支出368.67万元,较2016年344.94万元增加23.73万元,增长6.9%,增加主要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退休养老金、离休费提标政策,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 

  (二)项目支出(无) 

  1.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项目评审情况 

  3.项目支出增加情况 

  )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7.28万元,较2016年增加12.39万元,增长4.35%。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7万元,较2016年增加10.72万元,增长31.76%。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08万元,较2016年增加2.97万元,增长3.99%。 

  4.住房保障支出26.92万元,较2016年增加0.61万元,增长2.32%。 

  (四)非税收入(无)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较2016年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4万元,较2016年没有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6年没有变化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6年减少1万元,下降100%。 

  5.培训费9万元,较2016年增加4万,主要原因是今年安排培训较多 

  6.机关运行费48.9万元,较2016年增加7.4万元,上涨17.83 %。主要原因是增加公车改革补贴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7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六、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2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 

  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 

        9.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件:2017年审计局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