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7-07507 文种: 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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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01-22 成文日期: 2017-02-28
信息名称: 甘肃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甘肃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一、证明法律行为

  (一)证明合同、协议

  1.证明合同:标的额5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按0.25%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含)的部分,按0.2%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5000万元(含)的部分,按0.1%收取;超过5000万元不满1亿元(含)的部分,按0.05%收取;超过1亿元的部分,按0.01%收取。

  2.证明夫妻(婚前)财产约定、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遗产分割协议、共有财产约定和分割协议,以及其他以财产分割为内容的协议,每件收取500元。

  3.证明离婚、抚养、赡养、监护、劳动(劳务)、寄养、遗赠扶养、解除收养关系、出国留学等协议,以及其他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协议,每件收费200元。

  (二)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照证明合同(协议)收费标准并加收20%的费用执行。

  (三)证明遗嘱,每件收取500元。

  (四)证明委托、声明、保证、认领亲子,每件收取200元。

  (五)证明财产继承、接受遗赠、赠与,按受益额比率收费:

  20万元(含)以下的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含)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50万元不满500万元(含)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受赠的,减半收取。

  (六) 证明招标投标、拍卖等竞争性交易行为:标的额100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每件收取2500元;超过1000万元不满5000万元(含)的部分,按0.01%收取;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005%收取。

  (七)证明开奖、抽签、公司会议、订立公司章程等现场监督类公证事项,每件收取2000元。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一)证明出生、生存、死亡、国籍、户籍注销、曾用名、住所地(居住地)、学历、学位、经历、职务(职称)、资格、无(有)违法犯罪记录、婚姻状况、亲属关系、财产权、收入状况、纳税状况、选票、指纹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每件收取150元。

  (二)证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监护权、收养关系、抚养事实、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票据拒绝、查无档案记载,每件收取300元。

  (三)保全证据

  1.保全证人证言、书证、当事人陈述,200元/小时收取,不足30分钟的减半收取,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2.保全物证、视听资料,600元/小时收取,不足30分钟的减半收取,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3.保全行为过程和事实,800元/小时收取,不足30分钟的减半收取,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4.保全电子数据,1000元/小时收取,不足30分钟的减半收取,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一)证明证书、执照,每件收取150元。

  (二)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每件收取150元。

  (三)证明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每件收取80元。

  (四)当事人办理涉外公证时,要求同时证明该公证书的译文与原文相符的,按照证明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四、依法办理的其他事务

  (一)抵押登记,登记额10万元(含)以下的,每件收费100元;10万-100万元(含),每件收费200元;100万元-300万元(含),每件收费300元;300万-500万元(含),每件收费500元;500万元以上,每件收费800元。

  (二)提存,按标的额的0.3%计收,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三)保管遗嘱,每件每年收费30元;保管与公证事项有关的物品、文书、票据、凭证、有价证券等,每件每年收费10元。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文书:合同(协议)每件收费300元,其他文书每件100元。

  (五)代办登记、认证,每件收取60元。

  (六)提供公证法律咨询,每次30元。

  五、担任公证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 由申请人和公证机构协商收取费用。

  六、翻译费,英文翻译、打印全套服务,每千字符60元,不足一千字符按一千字符计算。

  七、公证书副本费,每份10元,有译文的加收10元。

  八、查询公证档案,每卷每次30元。

  九、未规定收费标准的其他公证事项和法律事务,比照最相类似的项目收费,无法比照的,由申请人与公证机构协商确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