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办公室:
“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县紧紧围绕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以提高全社会法治素养为总目标,围绕全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指导下,坚持以宪法宣传教育为重点,以“法律八进”为载体,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推动新媒体普法为突破,认真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顺利完成了“七五”普法中期各项工作任务,为天祝藏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健全机制,周密部署,“七五”普法工作成效显著
(一)制定规划,健全机构,为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打好基础。2016年,县委、县政府批转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县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县委办印发了《中共天祝县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及工作职责》,成立了法治宣传教育专项工作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普法新格局。全县共成立“七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146个,为全县“七五”普法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推动 “七五”普法顺利开展。 2017年2月21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天祝县第七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签订了《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书》。11月29日,召开了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会,会议听取了部分成员单位及乡镇2017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印发了《“七五”普法工作考评办法》,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对照《考评办法》进行认真梳理,查漏补缺,督促落实。2018年6月 13日,召开全县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动员会议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签订了《2018年天祝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全县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和“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
(三)落实经费,征订和发放普法教材。按照“七五”规划要求,加大普法经费保障力度,县财政按人均0.5元的标准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全县征订了《领导干部法治读本》708本、《公务员以案释法读本》1044本,《公民以案释法读本》503本,《农民以案释法读本》19本,《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案释法读本》19,《青少年宪法读本》135本。编印“七五”普法挂历6000本,普法挂图10000份。结合法治扶贫行动,给全县贫困村贫困户发放“普法爱心包”10000个。
(四)健全队伍,培训骨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专业人员素质。充实调整了“七五”普法讲师团,确定50名同志为我县“七
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成立了校园法治宣讲团,建立法治副校长队伍,完成251名法治副校长的信息采集工作。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推荐“七五”普法联络员180名,举办“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40期。全县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建立了《“七五”普法学法用法档案》。
二、以“法律八进”为载体,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各项措施
(一)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强化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一是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认真落实国家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会前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法治讲座、中心组学法等形式加大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力度。四大班子理论中心组坚持每年2次的集中专题学法,共专题学法20(场)次,乡镇、县直部门中心组专题学法150场(次)。二是邀请法学专家对全县130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主题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专题讲座,提升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三是举办了全县依法行政法制讲座暨业务培训班,共培训行政执法人员316名,有效促进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了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全面贯彻执行《天祝县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个人学法每年不少于40学时,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建立新颁布的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培训质量。五是建立领导干部任前考试制度,积极推行网络课堂、网上考试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法律知识考试中的运用,建立学法考勤、学法记录档案、学法情况公示等制度。六是组织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参加全省远程网络培训。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四个意识”、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文化大省建设、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法治素养、安全生产、保密、消防等法律法规知识为内容。共培训公务员1327人次,参学合格率为97.4%。七是做好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对我县2016年以来对新录用的43名公务员在甘肃政法学院进行了初任培训,提高新录用公务员的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民主行政、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公务员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2017年7月10日至7月31日举办了全县公务员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专题培训,提高公务员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二)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一是全县各学校实行了法治副校长或辅导员制度,聘请政法部门的工作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深入开展了“法律进学校、进课堂”活动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做到了学校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二是积极开辟法治教育第二课堂,广泛开展主题班会、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辩论会等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加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暨“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三是积极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做到“四个一”:每个中小学建立一个法治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架,坚持每季度上一次集中法治教育课,每半年开展一次法治教育主题活动。在墙报、广播、电视、学校网站上开辟“法治园地”专栏等方式,使普法教育融入青少年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四是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各学校根据各自的特点精心组织各具特色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学生自己编写法治手抄报,组建学法兴趣小组、“小交警岗”、举办主题班会和文艺演出,参加普法知识竞赛,利用班会活动、团队活动组织演讲会、辩论会、我是小小税务员”、模拟法庭等活动。“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全县各中小学共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380多场(次),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上法治课950多课时,县上每年都指派普法讲师组律师深入到中小学开展法治讲座,共开展青少年法治讲座40场(次)。
(三)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大力强化农牧民法律宣传教育。一是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节点,开展多种形式“送法下乡”活动。通过出动宣传车辆、展出展板、悬挂挂图、播放录音、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了《宪法》、《人民调解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甘肃省法制宣传条例》、《天祝藏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2016年以来,全县共开展法律法规宣传502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2万份,设立宣传台568个,悬挂横幅1200条,出动宣传车480辆(次),开展 “送法下乡”活动28(场)次。二是加强执法监察,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结合“春风行动”和“武威市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开展,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期间发放农民工维权知识宣传材料13200余份。会同县公安、工商、工会等部门组成工作小组,对我县用人单位的招用工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共检查职介场所和用人单位175家,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4次。2016年以来,全县共受理办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121件,为2413名农民工讨回工资3070.2万元,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46份,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2起,立案处理1起,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四)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认真开展社区居民法律宣传教育。一是在全县各社区普遍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在各社区建立了居民学法制度,设立了固定的法治宣传橱窗36个,购置了常用法律图书方便居民借阅,由社区管理人员和部分退休老干部组成义务法治宣传队伍,通过文艺节目表演、进楼入户等形式为居民宣讲法律知识,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通过县城中心广场大屏幕滚动播放宪法及相关法治宣传口号,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各单位、社区也以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张贴法治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每年“12·4”全国宪法日等各类节点,各社区通过法治文艺节目汇演等形式,参加开展法治传教育活动26场次,有力的推动了“法律进社区”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把家风建设贯穿其中。邀请省市县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举办“母亲讲堂”“老年人权益保障”“妇女儿童维权”及“家庭教育”知识巡讲活动40场次,有力的推动了“法律进家庭”活动的深入开展。2016年度表彰县级“最美家庭”131户,全国最美家庭荣誉称号3户,市级“平安家庭”26户。
(四)深入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加大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分管领导定期不定期到宗教活动进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充分发挥寺院法治宣传工作组的作用,分期分片到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对乡镇统战宗教干部、广大宗教教职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统战宗教部门利用每年举办的统战宗教干部暨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专题安排法律知识讲座,召开法治宣传教育宣讲会26场(次),座谈讨论会75场(次),走访教职人员260多人(次)。三是利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集中学习十九大精神,向宗教界代表人士宣讲《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四是推选84人(次)参加了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组织宗教界代表人士和寺管会成员240多人(次)参加县委统战部和民族宗教局举办的培训班。“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开展“送法进寺院”活动45(场)次。先发放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统战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知识汇编》《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百题问答》《民族政策知识要点读本》等书籍3000多本,发放法律宣传材料6800份。通过“法律进寺院”活动的开展,在全县上下形成了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有力的维护了寺院和藏区社会和谐稳定。
(五)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县上国税、地税、质检、安监、工商等相关部门共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416人(次),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124场(次)。以工信局为牵头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活动,对25户企业进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7次,排查隐患50项,提出整改意见50条,完成问题整改50项,各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的促进了安全生产。以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通过法律宣讲、以案释法等形式,深入工业园区进行法律宣传,特别是通过对《公司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牢固树立诚实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解决纠纷,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部门普法责任,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制定下发了《天祝县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在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内普法的同时,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一)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执法司法机关在处理精准脱贫、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救助、养老婚姻、扫黑除恶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加强对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广泛开展宣传讲解,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普法讲师团开展法治宣讲104(场)次。
(二)建立以案释法制度。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结合工作实际,把以案释法作为应尽职责,在执法司法实践和法律服务中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宣传法律精神、传播法律知识的过程。县人民法院立足职责职能,主动接受监督,全面深化司法公开,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促进了司法公正廉洁,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坚持所有案件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之外,一律进行公开审理、公开宣判,所有公开审理的案件,都最大限度地允许群众依法申请旁听,对群众广泛关注、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还专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检察院以公正司法为目标,以案件为中心,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理性监督,不断提升法律监督的成效和水平,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在刑事辩护、诉讼代理、开展非诉讼法律服务中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法律权利、义务和有关法律程序等,及时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在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处理过程中,切实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了以案释法资源库和发布平台。2017年县司法局将本部门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信息化,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项目化建设。以弘扬宪法精神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结合全县精神文明创建,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构建以法治文化广场为主体、乡村法治窗口为补充的实体化普法体系,推进我县法治文化广场和乡村法治宣传窗口建设。在天祝县民族文化广场建成具有民族特色的法治文化广场,在县城团结路建成“法治一条街”,设立25个带有电子屏的法治宣传栏。2017年朵什、大红沟、炭山岭等乡镇先后建设了法治宣传栏及法治长廊,充分利用法治文化广场、电子屏、户外宣传牌进行全方位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县民族歌舞团、社区老年人义务演出队,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开展法治文艺节目汇演和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加大法治文化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二)积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信息化。进一步加强“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普法工作,广泛运用12348中国法网、甘肃法网,“甘肃丝路法雨”“武威普法”“天祝普法”微信公众平台、手机客户端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实现网络大普法长效工作机制,提升新媒体新手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利用移动短信平台发送普法信息15000条,在县政府网站开辟了法治宣传专栏,扩大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开通了“天祝普法”微信公众号,在县、乡(镇)、村三级建立了层级划分,相互联动,具有法治宣传、咨询、引导办事等功能的普法宣传微信群,各部门、各行业也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加强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载体运用,搭建起“电视说法、报纸释法、网上学法、短信送法”等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媒体普法平台,增强法治宣传的主动性、互动性和生动性。
(三)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印发了天祝县《关于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公益普法的目标任务、主体责任和落实措施,引导大众传媒自觉承担普法社会责任,在做好日常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实施纪念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实效。在巩固国家机关橱窗、板报等基础宣传阵地的同时,巩固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新型载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2016年在县电视台天祝导视频道开播普法栏目剧,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不断创新普法节目、专栏、频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
五、深入开展法治创建,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一)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治县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以“四民主、两公开”(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共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命名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0个。2017年上报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个。
(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累计召开动员部署会议200余场次,张贴两高两部《通告》5000余份,印发6.5万份《平安宣传手册》,1.2万份专题宣传彩页,在城区公交站台、团结广场、民族广场等公共聚集地,通过电视大屏、宣传栏、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图片26幅(帧),在全县200辆出租车和32家商铺,企业户外LED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464条(幅),通过广泛宣传基本做到了扫黑除恶家喻户晓。
(三)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结合《武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天祝县工作领导小组法治环境建设和社会环境建设工作推进组三年(2018-2020)规划》,加强公民法治教育,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深入开展“法律八进”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公民的法治宣传教育知晓率达90%以上,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公民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形成了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四)健全维护公民权益的公共法律体系。县司法局先后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取得明显进展,公民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和权益得到基本满足和实现。2016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51件,公证案件1041件,人民调解案件3997件,调解成功率达98%。
六、存在的问题
“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县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全面增强,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深厚氛围,各行各业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平安建设质效得到全面提升,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公众获得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但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不平衡,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外来务工人员和企业职工普法难度较大。二是“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需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落实较好,其他部门有待加强。三是宣传方式单一,缺乏创新,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够深入。四是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需进一步加强。中国法网、甘肃法网关注率不高,要通过各种方式扩大普法微信群覆盖率和影响力。五是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进力度不大。乡镇法治文化阵地因受场地和经费等因素制约,进展比较缓慢。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结合“七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县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本部门、本行业内部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面向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本部门、本行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是进一步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把涉及的法律法规知识深入普及下去。加强律师与乡镇对接工作,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的作用,多渠道、多形式有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三是进一步健全普法保障体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四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五是进一步深化“法律八进”活动。将法治宣传融入法律服务和法治实践,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依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六是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充分运用法治宣传栏、广播、电视、微信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鼓励乡镇、社区编排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节目,展出生动形象的法治宣传图片和漫画,编印法治报纸、法治书籍、法治宣传资料、法治信息等,在各乡镇继续推进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建设。构建县城法治文化广场为主体、乡村法治窗口为补充的实体化普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