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扎实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全民法治教育力度。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场130次,悬挂横幅210条,发放宣传资料3.1万多份。开展“送法下乡”活动6场次,开展“送法进寺院”活动15场次,在县直各中小学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题讲座5(场)次。一是积极发挥新媒体普法作用,天祝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信息6期,县、乡两级普法微信群,转发普法信息625条。二是按照“普法爱心包”方案,收集相关部门法治宣传资料12万份,并已发放。三是制定了《天祝县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讨论稿)》,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上报县委,以县委、政府两办文件印发,进一步明确国家机关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督促落实,不断推进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四是在全县开展“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主题教育。4月23日,组织全县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成员单位及执法单位分管领导参加司法部召开“深入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注重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安全法,宣传民族宗教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努力形成人人学法尊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五是组织召开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6月13日,由县上四大班子领导和分管领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省市驻天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制定下发《天祝县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对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明确目标,安排部署全县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和“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签订了《2018年天祝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目标责任书》。
(二)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推进平安天祝建设。坚持条条排查与块块排查、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村(社区)每半月、乡(镇)每月、县每季度。对在重要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季节,以及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重点人、重点事,加大密度重点排查,防止矛盾纠纷进一步扩大和激化。截止目前,共调处婚姻家庭、交通事故、邻里纠纷、土地流转等各类矛盾纠纷584件,其中成功调处579件,成功率为99%以上;形成书面案卷211件,口头调解368起,司法确认案件31件,占书面案卷的15%,启用“三调联动”机制化解案件158件,占书面案卷的27%。
(三)进一步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着力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一是社区矫正工作。截止6月底,我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70人,2018年度接受37人。累计解除社区服刑人员376人,在矫人员94人,其中缓刑93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累计收监执行8人,累计接受委托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案件232件,其中2018年接受委托34件。累计警告36人次,累计居住地变更20人次,累计治安管理处罚2人,累计重新犯罪3人。二是安置帮教工作。6月底,全县共有刑满释放人员360名,农村籍313人,城镇籍47人,其中:在家务农120人,外出务工190人,从事个体经营50人。2017年度接受56人,社转帮32人,刑满释放24人。目前这些人员全部得到了安置,做到了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率达到98%以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到96%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三是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和工作职责,截止目前,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中没有涉黑涉恶人员;没有涉及黑恶势力的矛盾纠纷;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2件,均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其中:1件已定性为涉黑涉恶案件,1件尚未定性。
(四)服务保障民生建设,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服务功能,解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办理、法律咨询等综合性、“一站式”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乡镇依托法律服务所建成法律服务站,村、社区依托司法行政工作室建成法律服体系。一是律师工作整体推进。发挥律师参与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的作用。要求律师积极到基层进行法治宣传活动,参与指导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鼓励干部职工和其他人员积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培养公职律师的后备人才,通过不断增强队伍的建设来逐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二是全面加强公证业务工作。加快推进公证机构执业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公证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截止6月,已办结各类公证事项258件,其中民事类113件,经济类145件,公证法律援助15人(次)。三是法律援助惠民效果显著。严格按照《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案件质量评估标准》要求,着力办好法律援助精品案,办优质案、群众满意案,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截止6月底,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7件,其中民事诉讼案件50件、非诉讼案件49件,刑事案件8件。开展法律援助宣传2场次、解答法律咨询521余次,义务代写法律文书120余份,发放单行宣传资料5000余份,发放《职工法律援助服务手册》、《妇女法律援助服务手册》、《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手册》1000余本。四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围绕农村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开展法律服务。截止目前,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办理案件555件,其中代理诉讼案件14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53件,参与调解纠纷476件,参与信访接待和处理案件12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件,法律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858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县《关于加强全县司法所建设实施意见》对司法所经费保障、人员编制、所长待遇、办公用房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但责任部门尚未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司法所人员、编制和所长待遇等问题落实困难。二是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编制混乱问题依然未彻底解决。按照《关于加强全县司法所建设实施意见》规定,我县司法所编制未核定。影响了司法所人员的正常调入,机关政法津贴无法落实,影响了公用经费的核拨,影响了司法所长科级待遇的落实,影响司法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2017年10月由县人社、编办、财政、司法等四部门确定的12名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虽然暂时缓解了人员不足的问题,但是由于人员编制、工资关系尚未划转,造成人员使用新的矛盾,专职而不能专用。三是司法行政工作专项经费未完全落实。人民调解“三项经费”(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没有足额预算,经费保障严重不足,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致使法治宣传力度不强。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已经开展很长一段时间,经费却一直没有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要以“法律八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宗教场所)为载体,强化现代法治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全民法制教育力度,进一步明确法治宣传的主要内容,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的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形成学法、普法、用法、依法的大普法格局。
二是着力强化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强化服务保障民生,着力践行司法为民,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法律援助工作,完善“12348”法律服务咨询电话平台,实现法律援助咨询宣传“零距离”。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加强案件办理信息化系统管理,全面提升援助工作站服务能力。全面满足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切实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应援速援。
三是努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继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全面开展重大社会矛盾积案化解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努力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加大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开展人民调解案卷质量评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拓宽人民调解工作范围。
四是切实做好安置帮教工和社区矫正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与管理,努力做到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完善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努力实现安置领域的多元化、安置形式的多样化、安置机制的市场化。力争把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并且逐步落实到位。同时,争取多方支持,营造安置帮教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是发挥法律服务作用,为经济建设服务。律师要围绕县上中心工作,努力为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做好政府决策风险评估的智囊团。公证服务要围绕全县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服务触角向机关、农村延伸。同时,深化律师和司法所对接工作,实现司法所地缘优势与律师工作法律特长的优化整合,进一步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