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祝县财政局关于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4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县域规章的制定工作;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基层司法所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全县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县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行业和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监督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4、管理全县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
5、指导、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和“148”法律服务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6、指导、管理全县基层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负责法律服务工作机构登记前的审核工作。
8、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规范化工作。
9、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0、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装备及后勤保障工作。
11、组织实施法学教育,负责全县政法干部、普法骨干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
12、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二)机构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职能,司法局设6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宣教股、计财股、基层股、社区矫正股、法管股。设3个二级科级单位: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19个派出机构:华藏寺司法所、打柴沟司法所、松山司法所、石门司法所、炭山岭司法所、赛什斯司法所、天堂司法所、东坪司法所、赛拉隆司法所、东大滩司法所、安远司法所、朵什司法所、西大滩司法所、哈溪司法所、大红沟司法所、毛藏司法所、旦马司法所、祁连司法所、抓西秀龙司法所。本年度各机构无增减变动。
(三)人员情况
司法局现有在职人员8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各1名,正科级干部4名,一般干部71名,工勤人员8名。退休人员17名,遗属6名。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1.2014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2.2014年度部门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表)
3.2014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收支情况
全年总收入7752373.79元,财政拨款收入7752373.79元。其中基本收入7110773.79元,专项收入641600元。
全年总支出7414352.79元。其中基本支出6935022.79元,专项支出479330元,结余结转338021元。2014年支出明细分类如下:工资福利支出5303043.3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0512.89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02396.6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3400元、对企事业单位补贴支出15000元。
四、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2014年我单位共支出三公经费213438.51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49215元,主要用于上级业务指导单位来人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223.51元,主要用于我单位14辆执纪执法用车保险费、燃料费、维修费等支出。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较2013年减少70950元,主要原因是接待费大幅减少。
我局全年各项经费收支合理,严格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所有支出按照支出审批权限和报销的有关规定支出,合理安排使用各项资金,提高支出管理水平。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