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贯彻实施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全县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保基金的征收、发放与管理工作; 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计划,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统筹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等。
二、内设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内设7个股室:办公室、干部股(军官转业安置办)、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科技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资福利股(县机关事业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就业培训股(县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劳动监察执法股(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设县就业局、县社保局、县人才中心、县劳务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5个科级单位。
三、人员编制
县人社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其中乡科级正职1名,科级副职3名;参工编制7名;事业编制50名。
四、部门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额1177.08万元。
(一)收入预算
2017年部门预算总额1177.08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1177.08万元。相比2016年预算545.68万元,增加631.40万元,增长115.70%。 增长的主要原因:1、是2017年新增公车改革补贴;2、是安置了120名企业服务生。
(二)支出预算
本年度支出预算1177.08 万元,相比2016年预算支出545.68 万元,增加631.40万元,增长115.7%。其中:基本支出701.0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77.95 万元,相比2016年预算支出321.84万元,增加56.11万元,增长17.43%;商品和服务支出91.76 万元,相比2016年预算支出60.48万元,增加31.28万元,增长51.7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1.37万元(住房公积金42.64万元,军转干部个人取暖费16.38万元,企业服务生人才生活费106.20万元,退休费66.15万元),相比2016年预算支出163.38万元,增加68.02万元,增长41.64%,;项目支出476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464万元,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12万元),相比2016年预算支出0万元,增加476万元,增长100%。
(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32.00万元,相比2016年预算支出0 万元,增加32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本部门日常运行的基本支出,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996.24万元,相比2016年预算支出465.61万元,增加530.63万元,增长113.9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取暖,就业补助资金等。
3、住房保障科目支出42.64万元,相比2016年预算支出36.22 万元,增加6.42万元,增长17.73%。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资源勘探信息等科目支出106.20万元, 相比2016年预算支出43.85 万元,增加62.35万元,增长142.19%,主要用于企业服务人才生活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支出经费449.71万元,比2016年度预算支出382.32万元,增加67.39万元,增长17.63%,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加了公车改革补贴。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支出为0万元。
3.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本部门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
五、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天祝县人社局“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数为2.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2.8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7年与2016年相比 ,“三公”经费减少7.69万元,下降72.89%,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不再产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2016年决算支出0万元。
2.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2016年决算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相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7.65万元,减少7.65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8月公车改革,取消了我单位公务用车,致使我单位取消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3.公务接待费2.86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9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2.67万元,较预算下降92.07%,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省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