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7-09281 文种: 通知
发布机构: 毛藏乡人民政府 文号: 〔2017〕60号
发布日期: 2017-04-27 成文日期: 2017-04-25
信息名称: 毛藏乡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全乡境内非法采挖冬虫夏草等野生中药材的通知

毛藏乡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全乡境内非法采挖冬虫夏草等野生中药材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近年来,在利益的驱动下,非法采挖、收购冬虫夏草等野生中药材的现象十分严重,给生态环境带来了极大危害,特别是每年春秋两季防火期内,进入祁连山保护区采集野生中药材的人员逐年增多,导致林区防火工作管控难度和压力不断增大。为切实保护生态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有效防止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从源头上防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等相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入山采挖冬虫夏草、羌活、秦艽等野生中药材。

  二、未经林业部门批准,任何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不得收购销售、运输各类野生中药材。

  三、乡派出所、畜牧站和各林站要加强对野生中药材采采挖的监督管理。对擅自采挖、非法销售或运输野生中药材的,一律予以没收,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坚决禁止任何组织、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出售、承包、转让野生中药材采集权;严禁招揽、拉运、藏匿外来采集人员或为外来人员提供采集条件。

  五、欢迎社会各界对乱采滥挖及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收到举报后,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举报电话:0935-35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