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和引导全乡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共创的良好创建氛围,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部署要求和《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指导方案》(天创城办发〔2018〕4号)的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奋斗目标为引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核心,以打造“德城”“文城”“绿城”“清城”和推进“三项革命”“三项行动”为重点,通过公益宣传、校园宣传、普法宣传、节日宣传、宣讲宣传、开展重点宣传等多种形式,整合宣传教育资源,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拓宽宣传教育领域和覆盖面,全方位、多层次、广视角、立体化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重大活动及创建工作的新理念、新举措、新经验、新做法和先进典型,提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浓厚氛围。
二、重点工作
(一)公益宣传
以公共场所为“点”,主干道为“线”,各村、学校、各单位(站所)为“面”,通过固定广告牌、横幅和电子滚动屏、宣传折页等多种载体,发布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形成“点线面”一体化的公益宣传阵容。
1、公共汽车停靠点有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2处,内容涉及核心价值观文字和图说、法制宣传、文明旅游、诚信建设内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2、各村有展板、广告牌、宣传折页等展示载体2种。
3、乡文化站等公共文化场所要布局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2处,内容涉及核心价值观文字和图说内容、文明旅游、法治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武威市城市精神。
4、乡辖区内能看到宣传标语8处。内容涉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核心价值观文字和图说、法制宣传、武威市精神、文明礼仪、中国梦、十九大精神。各村能看到至少4条宣传标语。内容涉及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十九大精神、法制宣传、村规民约、勤劳节俭、文明礼仪等。
(二)校园宣传
学校校园内至少要看到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2处,内容要侧重中国梦、法治宣传、诚信建设、勤劳节俭、孝老爱幼、文明礼仪等方面。食堂内要有“勤俭节约”“文明餐桌”“光盘行动”等温馨提示。校园内要设置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栏,其中要有美德少年事迹展示。
(三)普法宣传
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全力推进“法律八进”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利用国家“宪法日”等主要节点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是全民发至宣传教育普及率不低于80%,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三)单位(站所)宣传
乡属各单位(站所)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同本单位业务工作融为一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制定专人负责,以此强化创城宣传工作。通过召开动员会、印发倡议书、印制致全体干部及家属的一封信及中心组学习、党团组织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工作人员参与创建活动、知晓创建内容,做到应知应会全覆盖,并通过工作人员延伸到每个家庭成员。深入挖掘本行业、本单位涌现出来的新举措、新做法、新经验和各类稿件,主动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定期不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各单位(站所)办公区走廊要设置宣传专栏、展板等公益宣传设施,办公室内要有明显的禁烟和节能、节水标志。
(四)节日宣传
各村、乡属各单位要利用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儿童节、建党节、中秋节、重阳节、国庆节等传统节日,教师节、护士节、地球日、卫生日、法律日、助残日、无烟日、环境日、禁毒日等行业节日,结合实际至少选择3个节日,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通过文艺演出、书画摄影作品展、歌咏比赛、体育比赛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健康的民俗文化活动。
(五)开展宣讲宣传
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纳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宣讲活动,组织宣讲团深入村组、单位、学校等开展宣讲。
1、深入单位(站所)开展宣讲。各单位(站所)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宣讲团,紧紧围绕着力打造崇文尚学、崇德向善、绿韵萦绕、清新洁净的“文城”“德城”“绿城”“清城”和推进“三项革命”“三项行动”为主要内容,面向广大干部和群众集中宣讲,使广大干部群众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更加清晰,创建目标更加明确,对积极投身创城工作更自觉、更主动。
2、深入各村开展宣讲。组建宣讲团,围绕“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加强文明道德风尚培育”,各村深化思想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引导群众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自觉养成文明行为习惯,不断提升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乡属各单位(站所)主要负责人,是创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宣传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对本村、本单位承担的宣传任务亲自研究、亲自督办、亲自推动,必须在限定的时间节点内,不折不扣地高质量完成任务。要牢固树立“没有与创建无关的单位(站所)、也没有与创建无关的个人”的思想理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各自的业务工作,认真负责组织本村、本单位(站所)干部群众知晓创建、参与创建、精准创建,营造出浓厚的宣传氛围,做到全体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应做全覆盖。
(二)健全运行机制,靠实工作责任。各村、乡属各单位(站所)要主动作为,切实负起牵头主体责任,积极协调配合乡党委、政府共同完成各项任务。各村、乡属各单位(站所)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宣传工作方案。要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定专人负责,扎实组织开展创城宣传工作,及时上报创城宣传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督查考核,务求宣传实效。要把创城宣传工作作为创城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一周一抽查、半月一回头、一月一反馈”的督查内容,加大问效问责力度,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村、单位(站所)要通报批评、公开曝光,严肃追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