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推进依法行政,健全保障农牧民权益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
(17).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配强配优村级班子,加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18).做好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征兵等工作;
(19).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牧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
(20).加快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培育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21).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涉农执法监督和司法保护,推进农村依法治理。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人员情况。
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今年与上年无变化。
2.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行政上年15人,今年16人,较上年增加1人;财政上年4人,今年4人,与上年无变化;行政退休上年1人,今年1人,与上年无变化;文化上年1人,今年1人,与上年无变化;农业上年1人,今年1人,与上年无变化;计划生育上年2人,今年2人,今年与上年无变化。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各部门汇总收入290.30万元,全部为财政拔款。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290.8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77.7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定额60万元),财政事务31.47万元,民族事务0.6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收入6.45万元,其中:群众文化6.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5.17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退休4.75万元,抚恤0.4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收入13.84万元,其中:计划生育机构13.31万元,计划生育服务0.53万元;农林水支出收入35.62万元,其中:农业事业运行5.9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9.72万元(村组干部报酬21.72万元,村级办公费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33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9.33万元。
2016年各部门预算较比上年增加77.07万元,其中各部门工资较比去年上涨,2016年将住房公积金19.33万元财政补贴纳入部门预算。
(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我乡安排预算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为合计16.8万元。其中: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为12.2万元,本年我乡公务车辆保有量2辆,不再进行车辆购置,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双十条”规定,我乡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0.3万元,减少2.4%;
(二)公务接待费安排预算4.6万元,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双十条”规定,我乡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接待费较上年减少0.2万元,减少4.2%。
(三) 因公出国(境)我乡未安排预算。
(三)其他事项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170.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55.88万元,津贴补贴支出74.39万元,奖金支出2.3万元,绩效工资支出38.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4万元。其中:办公费13.7万元,印刷费2.8万元,手续费0.1万元,电费8.5万元,邮电费2.4万元,取暖费6.5万元,差旅费4.8万元,维修(护)费2.1万元,会议费1.2万元,培训费0.5,公务接待费4.6万元,劳务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其他交通费用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6.96。其中:退休费4.75万元,抚恤金1.99万元,生活补助30.89万元,住房公积金19.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