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单位,省市驻天有关单位:
《天祝县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天祝县委办公室
天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日
天祝县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4〕50号)、《武威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方案》(武政发〔2014〕202号)精神,加快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构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经济的居家养老服务,根据省、市民政、老龄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切实整合社会资源,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着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降低政府养老成本,减轻家庭养老压力,促进我县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为老服务原则。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老年人养老需求实际,拓宽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为老年人排忧解难,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的引导、推动和监管作用。积极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确保服务质量。
坚持规范操作,注重绩效原则。建立以资质审核、合同签订、绩效评估等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流程,细化服务内容和补助标准,加强绩效管理,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坚持保障重点,适度普惠原则。先重点保障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实行无偿服务、低偿服务相结合。
二、运行机制
机构人员:为保障全县居家养老服务顺利开展和构建完善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在县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办加挂“天祝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并核定增加全额财政拨款编制和安排公益性岗位人员若干名。
经费保障:县财政按照全县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将服务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并监督检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主要职能:建立加入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的老年人信息数据库;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实施要求和操作规程;负责服务机构的加盟、管理、评估、考核。
三、重点任务
实施以“打造一个平台、强化两个支撑、抓好三个关键、提供四项服务、做到五个统一”为主要内容的“12345工程”。
一个平台:强力打造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开通“12349”居家养老信息平台,引进有一定资质的社会组织加盟养老服务,实现优化组合。通过网络平台、智能终端(手机)等载体,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两个支撑:强化线上管理和线下服务两个支撑。(1)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承担信息平台的运营、维护和管理,承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整合养老资源,强化线上管理。(2)确定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和社会组织,逐步形成跨行业、广覆盖的线下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的实际服务需要。
三个关键:精准建立老年人信息数据库;科学确定政府购买服务;严格规范加盟企业的准入退出机制。(1)由县民政局、老龄办指导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立老年人信息数据库。(2)根据本县老年人的构成情况和财力状况,科学确定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范围和补助标准。(3)建立健全加盟企业、社会组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与加盟企业、社会组织签订服务协议,实行服务质量多层次、信息化监控,对信誉度高、服务优质的企业、社会组织进行重点推荐、优先派单,对信誉度低、服务质量差的企业、社会组织实行末位淘汰,确保服务质量。
四项服务:重点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在此基础上不断丰富和拓展,提供实时定位、远程监护等智慧养老服务项目。(1)生活照料主要包括日托照顾、代购物品、配餐送餐、助洁救急等服务;(2)家政服务主要包括保姆、钟点工、搬家、管道维修等家政服务;(3)健康管理主要包括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开展康复护理、陪医陪护、疾病预防、心理疏导等服务;(4)紧急救援主要包括老年人出现身体不适或其他需要救助时,帮助老年人联系家属和相关救助机构,对老年人及时实施救援等服务。
五个统一:统一服务系统、统一数据格式、统一呼叫流程、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结算方式。(1)服务系统使用由省上统一开发,基层共享的软件。(2)省、市、县三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数据格式保持一致,能够实现上下互动、信息共享。(3)呼叫中心按照统一的工作流程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即老年人向呼叫中心发出需求信息,中心根据需求向加盟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派单,企业或社会组织接单后联系最近的服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上门服务,呼叫中心跟踪回访评价并定期结算费用,实现服务的无缝对接。(4)针对不同的服务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确保老年人真正享受质优价廉的服务。(5)以助老服务卡为载体,开通助老服务卡专用账户,老年人凭卡可在定点机构享受优惠的养老服务,同时还可记录接受服务的具体内容等相关信息。
四、服务对象及认定程序
(一)服务对象。
凡持有华藏寺、炭山岭镇非农业户籍且在华藏寺、炭山岭镇(城)区有固定住所的,年满60岁的居家老人均可申请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并逐步将符合条件各乡镇下山入川、游牧民定居工程入住县城的老年人纳入服务范围。根据老人年龄、身体状况,将老人划分为A、B、C三大类,A类老人又细分为A1、A2、A3三小类,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无偿或低偿的服务。
A类老人为:①A1类老人为:90岁以上高龄老人;政府每人每月补贴350元,即每周上门服务一次(每次20元);每天补助餐费9元。②A2类老人为:60岁以上享受低保待遇且子女不在本县居住1年以上的空巢老人,政府每人每月补贴450元。即每3天上门服务一次(每次20元);每天补助餐费9元。③A3类老人为:60岁以上重度残疾老人、城市特困供养人员、离休老干部,政府每人每月补贴570元。即每2天上门服务一次(每次20元);每天补助餐费9元。
B类老人为:80岁以上空巢老人、60岁以上享受低保待遇的老人、60岁以上城市重点优抚对象、60岁以上曾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见义勇为”等荣誉称号的老人,政府每人每月补贴270元。即每天补助餐费9元。
C类老人为:除A、B类以外的其他60岁以上老人。由老人自己出资购买服务,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爱心价。
(二)认定程序。
1.本人申请。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的A、B类老人,由本人或其亲属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天祝县居家养老服务审批表》,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一寸照片五张。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享受低保的老人需提交《天祝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享受优抚补助的老人需提交优抚对象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城市低保家庭空巢老人需提交《天祝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社区出具的空巢家庭证明;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老人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带原件备查)。残疾老人需提供由残联审发的《残疾证》。
2.审批程序。(1)社区居委会初审。社区收到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材料齐全的应予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含公示时间7天)。(2)乡镇人民政府复审。乡镇人民政府在7个工作日内对经社区居委会初审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签署复审意见。(3)县民政局审批。符合条件的,认定类别,并发给核准通知书。
3.注册登记。(1)经核准符合A、B类补助条件的服务对象,由本人或其亲属持核准通知书和有效证件,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注册登记并签订服务协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前来注册登记老人的相关材料进行确认后,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录入电子信息。注册登记后,老人可免费申领一部“一键通”电话,从次月起享受居家服务。(2)C类老人,由本人或其亲属凭老人身份证和其他有效证件,直接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注册登记并签订服务协议,申请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情况发生变化,需调整类别的,按照申请程序重新办理,对已不符合服务补助条件或失去服务补助条件的服务对象应及时终止服务补助。
五、服务机构的范围及加盟
(一)服务机构的范围
服务机构包括在省、市、县民政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和专业技术人员;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7.对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实施公开承诺服务。
(二)服务机构的加盟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布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招标加盟。
1.确定服务机构。(1)初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通过查看申报加盟服务机构的资质证书等方式,初步确定公开招标服务机构。(2)公开招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报纸和甘肃政府采购网、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有资质的服务机构参加公开招标,县民政局、老龄办全程监督指导。(3)公示。对中标的服务机构在媒体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服务机构。
2.签订加盟协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各加盟的服务机构签订《加盟协议书》,服务机构签署《诚信服务承诺书》。《加盟协议书》对居家养老中心与服务机构双方的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双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协议期限及终止等进行明确约定。《诚信服务承诺书》由服务机构对规范服务作出承诺。
3.对接服务事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服务机构统一授牌,接通服务网络系统,进行服务范围、内容、任务量对接,对服务人员进行流程培训。服务机构根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派单开展服务。
六、服务方式及流程
服务方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根据服务对象的类别和服务需求,由服务机构上门为老人提供无偿、低偿的养老服务。
服务流程:(1)服务对象用“一键通”电话拨打居家养老服务热线“12349”提出服务需求;(2)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呼叫人员接到服务对象的服务申请后,通过系统派单到服务机构;(3)服务机构接到派单指令后,指派工作人员按照服务对象要求的时间、内容开展服务;(4)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再次核实服务内容、价格、要求等;(5)服务人员通过用“一键通”电话报告“服务开始”,进行服务;(6)服务结束后,经服务对象验收并签字确认;(7)服务人员通过“一键通”电话报告“服务结束”;(8)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呼叫人员对老人电话回访、入户走访等方式,对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七、补助资金
A、B类老人由政府购买服务分别给予不同的服务补助,老人根据自身服务需求和享受的服务补助标准,按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的服务项目和资费标准自行选择服务内容,服务补助实行按月结算,每月底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依据老人应该享受的服务补助标准及老人实际产生的工单,上报县民政局进行审核,县民政局以老人实际发生的工单量对企业或社会组织支付服务费用。老人当月未享用的服务补助费用,次月作废,不再累计。服务费用超出补贴标准部分,由老人出资购买服务,出资购买服务部分享受系统爱心价。C类老人由老人出资购买服务,享受居家养老爱心服务价,价格比市均价优惠20%。
每月月底,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将服务对象应该享受的服务标准额度及实际产生的工单报县民政局进行审核,经核实无误后,由县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将服务补助拨付给各服务机构。
以上各类别服务对象在享受服务补助过程中,如遇补助标准交叉重复的情况,以“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服务补助;同一家庭中的多位老人只能享受一人服务。
八、工作职责
县民政局:负责全县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指导、监管;落实地方财政和彩票公益金资助养老服务政策,争取资金用于购买养老服务;指导服务机构的加盟确定和业务监管。
县老龄办:负责老年人信息数据收集与服务对象的核实;参与服务机构的加盟确定和业务监管。
社区居委会:负责对辖区内老人的摸底调查,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的宣传,对申请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进行资格审查。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立加入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的老年人信息数据库;会同物价部门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的项目及指导价格;负责服务机构的加盟、管理、评估、考核;每月向县民政局报送服务对象应该享受的服务标准额度及实际产生的工单,各服务机构产生的服务费用。
服务机构:按照服务协议和服务承诺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管理,接受县民政局、老龄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服务对象的评议、监督。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民政局局长为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明确和细化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全力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管工作,确保居家养老服务这项惠民工程加快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积极落实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制定完善服务机构评审确定、绩效考评等工作制度,细化服务流程,明确服务项目、标准和指导价格,规范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三)强化动态管理。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管,对服务机构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评估考核情况进行全面公示,实现加盟的服务机构“优胜劣汰、有进有出”。完善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对象的动态管理机制。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媒体积极宣传居家养老服务这一惠民工程的相关政策和服务项目,引导家庭和个人树立健康养老等现代养老消费理念,吸引更多的企业和组织投身养老服务领域,为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