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煤矿企业:
现将《2018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祝县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9日
2018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煤矿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天祝县安全生产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天安委办发〔2018〕39号)要求,结合当前煤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煤矿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一线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为促进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2018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的组织领导,县煤管局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关世清
副组长:张德俊 王剑鸣
成 员:马晓文 白雪红 刘建国 赵四新
朵延斌 肖金虎 樊保平 赵以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煤管局矿管股,马晓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组织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赵以奇、刘建国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活动中信息收集和材料上报。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县煤矿同步开展,并贯穿全年。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煤管局组织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深入煤矿企业一线,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肃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引导煤矿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在全县煤矿落地生根。邀请县安委会负责同志、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领导作专题报告,教育引导煤矿从业人员及矿区人民群众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安全意识。各煤矿企业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挺在前面,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公开课,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深入阐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知识技能,推动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普及安全理念,提升安全素质。各煤矿组织宣讲队伍,对一线职工集中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安全操作技能,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在炭山岭镇广场设立“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展台,通过发放安全宣手册、举办展览展示、有奖竞猜等活动,用通俗易懂的方式集中宣传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应急救援、消防安全、防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热点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
(三)开展“我为煤矿安全生产代言” 微信接力活动。充分发挥微博、微信、QQ群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深入宣传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应知应会,把身边的安全标志、安全操作方法、危险源识别“手指口述”、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的期望寄语等分享到“天祝煤管局”微信平台。
(四)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上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部门业务骨干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现状,通过职工安全培训、职工大会等形式,发动职工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谈认识、摆问题、找差距、定措施、抓落实,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管理,履行法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进行一次安全谈心对话。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对班组长,班组长对一线职工,层层开展谈心对话,深入了解思想动态,充分交流观点看法,征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意见建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措施落地见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承诺宣誓活动。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承诺宣誓活动,煤矿企业依据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层层落实的形式,切实抓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真正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五)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煤矿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深入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善优化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发挥预案在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中的指导作用。组织在矿职工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防灾避险、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煤矿全员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组织全体安监人员、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一线职工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集中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级相关部门下发的各类重要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以 “天祝煤管局”微信平台等为载体,大力宣传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规定等内容,引导各煤矿进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七)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煤矿要建立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栏,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煤矿安全生产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利用微博、微信、QQ等新媒体工具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有效防范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做到安全生产知识入脑、入心,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八)开展安全宣教进企业活动。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特点印发通俗易懂、操作实用的《安全生产知识应知应会》等宣传材料,面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开展安全知识考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文化素质。
(九)开展 “天祝煤管局”微信推送活动。各煤矿要把微信群推广作为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项重点工作,通过张贴海报、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宣传引导企业职工和广大群众关注。各煤矿微信群要覆盖到每一个从业人员,并明确管理责任。煤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关注和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已关注人员要认真做好点赞、转发、分享和评论,积极影响身边朋友、社会公众共同关注,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提升关注量。
(十)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各煤矿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紧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相关法律法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科普知识等,组织职工进行有奖竞答、隐患辨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等竞赛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养。积极参与 “甘肃安监”微信公众号、每日甘肃网、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等平台开展的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答题有奖竞赛活动。
三、“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内容
2018年“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从6月1日至12月31日结束,在全县各煤矿同步开展。
(一)“一带一路”专题行。调研和宣传煤矿在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为推进“一带一路”甘肃黄金段发展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活动期间各煤矿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煤矿安全管理,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安全责任专题行。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深入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改革创新举措,以及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人员。
(三)科技强安专题行。各煤矿广泛使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成果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实施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设备,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方式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四)依法治安专题行。组织全体安监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手册》、《煤矿安全检查执法手册》和《职业病防护法》进行集中学习。煤矿企业对安全生产过程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宣传学习。集中曝光一批典型“三违”行为,通过教育培训,督促落实安全责任。
(五)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专题行。宣传报道企业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工作成效,深度挖掘煤矿在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学习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和措施不到位的职工。
(六)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专题行。重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先进典型宣传,对社会化服务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推广,对存在的问题深入调研。企业积极探索符合煤矿实际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模式,着力破解煤矿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难题。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煤矿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立即动员部署,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各项活动与日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重心下移,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落实责任,注重实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煤矿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煤矿要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组织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煤管站适时对各煤矿“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活动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95分以上为优秀,85分-95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活动结束后对不合格煤矿进行通报。
(三)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各煤矿宣传内容上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学习宣传教育为重点,紧紧围绕安全月主题,集中开展宣传教育、安全培训活动,将活动作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无形之手,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煤矿要把“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阶段性与持续性的统一。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确保沟通渠道畅通,做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情况的资料收集、经验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各煤矿联络员推荐表于5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联络员于每周五上午12时前将本企业一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遇到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5月30日和6月30日前要分别将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和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 箱:tzxmgj@163.com
联 系 人:赵以奇 刘建国
联系电话:0935-3127083(传真)
0935-3127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