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8-01087 文种: 通知
发布机构: 天祝县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号: 天煤管发〔2018〕77号
发布日期: 2018-04-30 成文日期: 2018-04-28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五一”和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五一”和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煤矿企业: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县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天安委办发〔201831号)要求,切实做好“五一”和汛期的煤矿安全等各项工作,确保全县煤矿安全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煤矿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将“五一”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结合特殊节日和汛期特点,切实把煤矿停工停产期间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居安思危,以“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为契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煤矿主要负责人要立即主持召开安全会议,认真安排部署“五一”和汛期煤矿安全等各项工作,针对当前煤矿安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确保煤矿安全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治

1.加强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当前开展的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再次对矿井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煤矿停工停产期间入井检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矿井监控监测系统运行情况、矿井通风系统和通风管理情况等安全管理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因停工停产无法整改的限期进行整改。涉及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矿井要严格按照制定的方案进行整改,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做到煤矿管理人员跟班作业,跟踪处置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坚决杜绝借整改之名私自组织生产作业。矿管股和煤管站要对所有煤矿进行节前严格细致的执法检查,以查隐患、促整改为手段,以强基础、防事故为目的,倒逼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安全问题隐患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认真汲取近期全国煤矿发生的安全事故和天祝煤矿机械伤害事故为教训,用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强有力的措施,真正把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力推煤矿安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汛期隐患自查自改。受洪灾威胁的矿井要构筑和加固防排洪设施,并将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当暴雨威胁矿井时,必须立即撤出井下所有人员。采矿区域内存在废弃矿井、采空区积水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煤矿企业,必须严格落实防治水责任,做好防治工作,坚决杜绝淹井(矿)事故发生;露天煤矿雨天切实搞好防排水工作,确保排水管路和水渠畅通无阻,雨后及时对危险边坡和危岩浮石进行处理,发现异常及时撤离作业人员,严防发生塌方滑坡事故。

3.加强煤矿信访维稳工作力度。各煤矿企业对历年来存在的信访积案全面梳理排查,重点突出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职工工伤赔偿款拖欠问题,以及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加大化解力度,积极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协调,变“群众上访”为“企业下访”,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化解。对本企业的信访突出问题,做到底数清、责任实,切实化解煤矿信访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维护矿区社会大局稳定。

4.深入开展煤矿领域“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加大煤矿矿区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整改力度,经常对矿区周边森林、河道内的生活生产垃圾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并将环境卫生整治作为煤矿管理的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创造舒适良好的矿区环境。

    三、强化应急管理,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煤矿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与专业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企业自身抢险救灾处置能力。安排好值班领导和人员,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及时报告煤矿安全动态。煤矿主要负责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驻矿值班。强化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处置,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准确上报

煤管局值班电话:09353127083  煤管站值班电:0935318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