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天祝县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煤矿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煤炭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定、规章和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煤矿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局内设3个机构:即办公室,矿管股,炭山岭煤管站。我局在职干部职工1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一般干部6名,工勤人员1名,事业岗7名(均为自收自支人员).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148.34万元,较2017年96.34万元增加52万元,增长35.05%,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各项津补贴上调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二)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47万元,较2017年88.32万元增加38.15万元,增长43.2%。
2.住房保障支出9.07万元,较2017年8.02万元增加1.05万元,增长13.09%。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较2017年没有变化。
2.无公务接待费预算,较2017年2万元减少2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7年没有变化。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7年没有变化。
五、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6万元.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县财政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天祝县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