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祝县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天祝县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煤炭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煤炭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定、规章和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煤炭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
四个机构:即人财股,矿管股,产能监管股,炭山岭煤管站。本年度内设机构将原办公室和财务股合并为人财股,原费征股更名为产能监管股。我局在职干部职工1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一般干部6名,工勤人员1名,事业岗7名(均为自收自支人员)。
(二)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度,煤管局决算收入777.38万元,比2015年决算479.4万元增加297.98万元,增长62%;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54.13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723.25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100%。
2016年度,煤管局决算支出717.39万元,比2015年决算支出707.2万元增加10.19万元,增长1.44%;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54.13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663.26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100%。
决算收支大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是2015年结余小煤矿关闭退出补偿资金及2016年拨入小煤矿关闭退出补偿资金。
(三)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6年度,煤管局决算收入777.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9.73万元,占73%;其他收入17.46万元,占2.25%。
2016年度,煤管局决算支出717.38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33.86万元,占33%;项目支出483.52万元,占67%。按支出功能分类:节能环保支出303.52万元,占42.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07.98万元,占56.87 %;住房保障支出(类)5.89万元,占0.82%。
(四) “三公”经费
2016年度,煤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08万元,比2015年度决算支出0.4万元增加0.68万元,上升170%;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1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0.08万元。“三公”经费增加主要原因是2015年拖欠未结部分费用在2016年结清。
(五)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共支出三公经费1.08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支出1.08万元,发生6次52人,主要用于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全检查、煤矿技改项目、精准扶贫项目等衔接工作正常接待。煤管局一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取消了大部分检查接待;二是对于正常接待严格了标准。
2、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我单位自2007年末与原乡镇企业管理局分设后无配备公务用车,日常安全检查工作靠租用车辆)。
3、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六)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5万元。政府采购为维修支出4.5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2016年我单位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
(八)其他事项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煤管局机关运行经费75.77万元,其中办公费6.20万元、暖气费1.42万元、培训费0.3万元、差旅费2.00万元、维修费4.54万元、公务接待费1.08万元、劳务费3.06万元、其他交通费4.67万元、其他商品和劳务支出4.50万元、企业政策性补贴48万元。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县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