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7-08321 文种: 通知
发布机构: 文号: 天旅委办发﹝2017﹞1号
发布日期: 2017-03-24 成文日期: 2017-03-14
信息名称: 天祝县旅游产业开发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春季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祝县旅游产业开发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春季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关部门 

  根据《武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春季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旅产业办发[2017]1号)文件要求为全面落实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责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树立诚信经营、文明旅游社会导向,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春季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天祝县旅游产业开发委员会办公室(代) 

                                      2017314 

  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春季行动工作方案   

    

    

  大力规范我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我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旅游场秩序整治春季行动,进一步推动落实《武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旅游场综合监管的通知》(武旅产业办发〔2016〕8号)精神,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树立诚信经营、文明旅游社会导向,为我旅游业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查处“黑社”、“黑导”、“黑车”、“黑店”、“黑网站”等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无导游资格执业的违法行为等问题。 

  (二)严厉查处“不合理低价游”,重点查处低价组团出(国)境游、旅游网站严重失信行为、虚假旅游广告宣传等;导游不按合同约定提供全程陪同、未按合同约定提供餐饮服务、随意更换及减少旅游景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自由活动时间、宾馆实际住宿条件与合同约定不符、境外游未按期发团及无故加价、旅行社甩团卖团、旅行团压缩旅行天数等问题。 

  (三)严厉查处旅游景区通过增加另行付费项目、捆绑销售等方式变相涨价,旅游购物、演艺、食宿等场所价格欺诈、偷税漏税等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通过合同外加点收费等欺客宰客行为。 

  (四)严厉查处以“烧香、解签”等为名,诱导欺骗游客的违法行为。 

  (五)检查旅游企业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工资薪金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整治旅行社违反劳动合同,不依法足额支付导游领队合法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行为。 

  (六)检查旅行社落实安全风险提示、警示制度,租用车辆从事旅游客运、旅游产品风险监测评估、旅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的情况;检查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整改等方面的情况;检查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管理、大型游乐设施、景区人员密集性活动应急管理、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公布等方面的情况;旅游客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遵守道路安全行驶规定等方面的情况。 

  (七)检查旅游经营单位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开展文明旅游公益宣传、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文明旅游教育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的情况。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前) 

   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我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春季行动。旅游局、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质监局等旅游综合监管相关单位按照《武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监管责任,对照工作任务,对监管领域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突击检查阶段(3月15日至4月15 

  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县各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旅游购物店、旅游客运企业等旅游经营单位全面开展检查,尤其要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旅游、工商、公安、交通、质监局等旅游综合监管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监管领域内涉及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开展突击检查。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对整治行动中检查出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工作台账于4月15日前报旅游产业办。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4月15日至5月5日) 

  根据突击检查出的问题,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部门职责,督促相关部门查处一批违法经营者和强迫消费、欺客宰客、违反合同约定等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对违法违规企业发布诚信经营“黑榜”予以曝光;鼓励旅游经营单位向社会作出诚信经营承诺,发布诚信经营企业“红榜”。在突击检查整治的同时,各相关单位要大力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活动,营造浓厚的文明旅游氛围,促进文明旅游成为公民的自觉行动。 

  第四阶段:强化办案阶段(5月5日至5月25日) 

  各相关部门以督办查办典型案例为主,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查办力度,公布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做好舆论引导,营造有利社会氛围。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全旅游市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春季专项行动的指导、协调、督查。旅游综合监管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组织领导、监管责任、整治措施和情况报送等工作任务,确保整治行动落实见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落实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要加强各责任部门间信息沟通,强化联合执法监管,形成责任明确、反应及时、处置高效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旅游综合监管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按照职责加强联动,依法查处我旅游市场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相关单位要以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并完善本单位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提升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效能。 

   (三)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每个阶段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向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分析本本部门旅游市场秩序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 

   联系人:李更尕 

     话:3122297 

     真:0935-3122297 

   附件:全县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工作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