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旅游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武发[2015]1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根据我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工作实际,现就下放二星级旅游星级饭店评定管理职能工作通知如下:
一、内容和范围
根据市委、市政府《实施方案》“将二星级以下饭店评定权限下放至县区旅游管理部门”的规定,将由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负责的二星级以下(含二星级)饭店的评定、复核及相关管理工作职能,授权各县区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负责。
实施步骤
1、根据省旅游局工作安排,组织对各县区旅游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负责人进行培训,提高各县区星级饭店评定业务工作水平,为承接下放职能做好准备。
2、2015年5月底前,各县区旅游局分别成立县区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组建星评员和星评监督员队伍,重点吸收符合条件的饭店管理人员、饭店管理方面的专家和教师、相关行业专家参加。选聘的星评员和星评监督员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并向市星评委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标准
各区县星评委要严格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国家标准、《星级饭店访查规范》及《甘肃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实施办法》,加大二星级以下饭店创建指导和评定工作力度,加强对辖区星级饭店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星级饭店严格落实标准,不断完善服务设施,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指导各星级饭店加强节能减排工作,降低经营成本,增加经济效益。要切实完善对二星级以下饭店评定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创新工作手段,完善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水平。要督促评定的星级饭店按照国家统计局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履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按时报送星级饭店各项相关统计数据和信息,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落实公示制度
各区县星评委要建立完善的二星级以下饭店公示制度和公示渠道,要分别在不同的评定阶段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在评定受理阶段公示申请饭店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客房数、开业时间及申报星级等基本信息,在评定工作结束后公示饭店名称、县区星评委受理时间、评定检查时间、星评员名单、批复时间等信息。每一项公示必须留有充足的公众反馈时间,对公众反馈的意见,应及时查证并充分吸收,并将之作为评定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退出机制
各区县星评委要加大对二星级以下饭店的复核检查力度,二星级以下饭店每年复核一次,对取得星级标志满三年的二星级以下饭店进行三年期满评定性复核,确保饭店服务质量不下降。对复核达不到相应标准的星级饭店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取消星级的处理。复核处理情况及时报市星评委,市星评委结合日常工作,采取抽查、暗访等形式,对达不到相应标准的星级饭店可直接进行处理。市星评委择机派出市级星评监督员随机抽查各县区星级评定情况,对各县区在星评过程中存在不符合程序的现象或检查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情况,市星评委可对星级评定结果予以否决,并对执行评定工作的县区星评委做出暂停或收回其评定权进行的处理。
(四)加强信息沟通
各区县星评委须于每年2月底前,将本年度本地区拟评定二星级以下饭店的数量和名单报报市星评委备案。市星评委对各县区新增二星级以下饭店数量可提出适度调整意见。对新评定的二星级以下星级饭店,县区星评委要在评定结束一个月内向市星评委报备饭店名称、星评员名单、评定检查报告、评定得分和公示结果。对于备案工作不完善的县区,市星评委将视情况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或收回其评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