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8-00928 文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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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03-26 成文日期: 2018-03-23
信息名称: 天祝县旅游行业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天祝县旅游行业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各旅游经营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县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旅游行业消防工作的组织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全面提高行业的抗御火灾能力,防止和杜绝各类旅游事故的发生,对全县旅游行业实行消防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平和”为原则,以节假日和县上举办的大型活动期间消防安全为重点。加大消防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旅游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整改和消除存在的火灾隐患,提高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遏制火灾及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旅游局成立旅游行业消防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长:马扎西(旅游局局长、消防安全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陈应锦(旅游局副局长、消防安全负责人) 

    : 安永寿  天祝县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党金秀  天祝县旅游局质量管理股股长 

  韩泉清  天祝县旅游局规划股股长  

  乔志军  天祝县旅游局宣传股股长 

  联络员:李更尕(质量管理股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质量管理股,具体负责全旅游行业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监督工作。 

  三、工作措施 

  1.明确责任范围,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针对有的旅游企业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安全责任不够落实的问题,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县旅游局和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定责任书。 

  2.召开消防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为做好今年的消防安全工作,增强旅游企业负责人对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树立行业消防安全主体意识,于5月中下旬召开全旅游行业消防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今年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工作并提出要求。 

  3.督促各旅游经营单位进行自查自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各旅游经营单位应遵守消防和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要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并逐级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主管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旅游企业要进行消防安全自我检查,包括:有无制定安全制度和应急制度;有无配置足够的消防设备,设备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有无教育和培训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检查有无火灾隐患,对存在的火灾隐患,有无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4.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行动,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整治安全隐患。根据我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有重点地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不定期地与消防、安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联合开展整治检查行动。黄金周期间游客众多,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因此,在每个黄金周前一个星期必须开展全面的检查工作,及早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燃,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和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及时改正的要及时改正,不能及时改正的,要限定期限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强行整改。 

  5、建立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将消防安全生产工作与平时的行业管理监督相结合。要把经济、行政、法律和思想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将行业自律管理和行政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同时,严格准入制度,对未办理消防审批手续或消防部门通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以及存在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我局将降低或取消其星级资格,并且责令其不得承办各种接待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