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游景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战略思想、建设
“山川秀美”幸福美好新甘肃重要指示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全
省全域无垃圾现场推进会精神,根据市委书记柳鹏同志3月5日在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矿业权分类退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为全面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有效解决影响城乡环境卫生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城乡整体形象,实现“全域无垃圾”目标,旅游局决定从2018年3月19日起,在全县旅游行业开展为期100天的旅游景区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解决旅游景区环境存在的“脏、乱、差”等问题,贯彻落实《天祝县市容市貌、镇容镇貌、村容村貌、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精神并结合国家《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打造环境优美、卫生整洁、服务优良、健康文明的旅游景区,促进全县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旅游景区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丢、乱刻、乱画、乱吐的“八乱”现象,做到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为游客提供干净整洁的旅游环境。
(二)全面贯彻旅游景区厕所星级标准,加快景区和旅游沿线的旅游厕所建设,建立健全旅游厕所专人全日制保洁制度,切实改善旅游厕所卫生状况。
(三)建立严格的旅游景区卫生保洁制度,采取分段包干的办法,合理分类设置旅游景区垃圾箱,做到及时清扫,日产日清,实现垃圾集中处理,指定垃圾处理点,实现排污集中处理,确保景区路面、水面、游览步道、栏杆等设施整洁干净。
(四)严格治理景区白色污染,杜绝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泡沫、塑料餐具及包装材料,确保绿化带内无积存垃圾和白色污染。
(五)整治通往旅游景区的道路环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通往旅游景区道路环境整治,确保道路两侧无违、法违规建筑和生活垃圾、白色污染、影响观瞻的各类广告牌匾、残墙断壁、危旧建筑、废弃烟囱、破旧民房等。
(六)完善配套景区服务设施,更新垃圾清扫清运设施设备,合理布局建设停车场,公厕等基础设施,规范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指示牌设施。 三、整治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县旅游景区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19日-4月1日):动员部署阶段。各旅游景区要充分认识到旅游景区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建立组织领导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并利用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全面动员部署,层层发动,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第二阶段(4月2日至-6月5日):集中整治阶段。各旅游景区根据行动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发动全社会力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重点地段、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集中整治,力求在短期内取得实质性成效。
第三阶段(6月6日至6月26日):巩固提高阶段。各旅游景区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查找问题,整改不足,不断提升整治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旅游景区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行动的重要性,坚持“一把手”领导相互协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集中精力,全面整治,确保整治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营造宣传氛围。各旅游景区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广泛宣传,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发挥社会组织力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旅游景区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中来,努力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共创方便、舒心、美好的旅游环境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景区要积极整合相关项目、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加大经费投入,强化资金保障,全面支持推进旅游景区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旅游景区要将旅游景区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提出对策建议,及时整治落实,相关总结报告于2018年6月25日前报县旅游景区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天祝县旅游景区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天祝县旅游局
二O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天祝县旅游景区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
行动领导小组
成立天祝县旅游景区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以下单位人员组成:
组 长: 县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 县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 县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县旅游局规划股股长
县旅游局质量管理股股长
县旅游局宣传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质量管理股,具体负责旅游景区环境卫生整治的日常工作。值班电话、传真号:0935-3122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