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8-00924 文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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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04-11 成文日期: 2018-04-05
信息名称: 天祝藏族自治县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县旅游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祝藏族自治县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县旅游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旅游经营单位: 

  现将《全县旅游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天祝县旅游局 

                         2018年45 

    

    

    

    

  全县旅游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将全县旅游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夯实旅游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升旅游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防范各类旅游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市旅发委统一安排部署,县旅游局决定在全县旅游行业开展旅游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省旅发委关于推进全省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旅游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夯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总体水平,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推动旅游经营单位在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等方面落实到位,全面落实旅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旅游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确保全县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三、工作任务 

  全县各旅游经营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旅游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武威市旅游行业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武威市旅游安全管理“三项制度”》,建立旅游行业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责任体系,确保旅游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任责任落实到人到 

  (一)强化落实安全法律法规。各旅游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认真贯彻实施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标准、旅游质量标准,大力提升旅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使旅游经营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各环节、各场所、各功能、各流程始终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状态。 

  (二)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旅游经营单位要对照《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做到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形成可操作、能落实的制度措施。县旅游局监督旅行社,指导A级景区、星级饭店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置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键全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区、责任岗位的网络化管控体系。要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饭店作为示范单位,及时督促指导,研究解决贯彻实施中的突出问题,以示范单位为推动力,促进旅游经营单位全面落实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于拒不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旅行社,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布。拒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A级景区、星级饭店,取消其质量等级标识并通报主管部门。 

  (三)强化落实安全监督管理。县旅游局根据旅游业态的发展变化,积极研究旅游安全生产规律,不断探索创新科学有效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符合旅游安全生产特点的管理制度、措施和办法,不断规范旅游经管单位的安全管理。要督导旅行社合理安排旅游行程,向合法合格的供应商定购产品和服务。严格实施旅游产品和服务风险检测、评估制度,依法履行旅游安全风险提示职责,发现有安全风险的产品和服务立即采取安全保障措施。指导A级景区、星级饭店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森林草原防火、防止拥挤踩踏、反恐怖防范等安全管控工作,坚决杜绝违章生产经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确保各项安全管控措施到位。 

  (四)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县旅游局要进一步落实旅游安全监管责任,强化旅游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武威市旅游安全月查月报制度》,督促各旅游经管单位认真开展旅游安全隐惠自查自纠。各旅游经营单位每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2次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隐患问题合账,立即进行整改,于次月3日前报送县旅游局。县旅游局每月对各旅游经营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开展自查自纠、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应急预案编制完善及演练等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建立检查隐患问题台账,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问题,于次月8日前将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问题整改情况报市旅发委。     (五)强化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县旅游局要认真组织开展2018年度旅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加强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大力提升旅游一线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促进提高安全管理和防范技能。各旅游经营单位要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旅行社人员学习旅行社安全培训指南、旅游安全知识总论、旅游安全指南;旅游景区人员学习旅游景区管理指南、旅游安全指南、旅游安全知识总论;星级饭店人员学习酒店安全管理指南、旅游安全知识总论等(资料从网上下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特种岗位作业的专业技能,持证上岗。县旅游局要加强对旅游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监督检查,每月要组织检查一次。检查中要通过认真查看参训人员的学习笔记、提出问题要求其回答、组织知识测试等有效方式,查验培训教育效果。对不认真组织教育培训的单位,要令其补课并在全县旅游行业通报批评,确保培训数育取得实效。     (六)强化落实安全经费投入。各旅游经营单位要加大旅游安全生产投入,确保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每年必须计划列支足够数额的安全管理资金,用于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提升更新、服务功能、产品的安全检测和评估,从业人员数育培训,旅游安全宣传等,确保达到安全生产要求,保障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A级景区和星级饭店要积极采用性能高的新技术、工艺和装备,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旅行社要严格落实投保债任保险、引导游客投保旅游意外伤害保险。A级景区星级饭店也要积极投保相应的责任保险、游客意外伤害保险。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饭店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參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及雇员促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并积极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现状评价,配备台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切实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     (七)强化落实应急救援。各旅游经营单位要不断完善相关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县旅游局督促旅行社根据经营产品和服务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确保遇有突发事件后,应急响应及时,应急处置妥当。各旅游经营单位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对A级景区、星级饭店应急处置的指导,结合实际,科学编制应急预案,强化现场救援演练,加强突发事件预测预警、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后应急响应及时,应急处置妥当。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安排部署阶段(4月3日前)。各旅游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把动员工作落实到旅游企业各个部门,要组织旅游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全体员工深入学习领会本通知要求,切实增强其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各旅游经营单位实施方案于4月8前报县旅游局质量管理股。 

  

  

  

  

  

  (二)自查自纠,建章立制阶段(4月3日-6月30日)。各旅游经营单位要按照制定的方案,精心组织,督促企业对照主体责任要求,认真查找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列出问题清单,逐项进行整改,突出做好建章立制工作。 

  (三)强化执法,督促落实阶段(7月1日一10月31日)。县旅游局进行明查暗访和“双随机”抽查,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旅游经营单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到位。 

  (四)总结完善,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各旅游经营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总结工作,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落实旅游经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市旅发委将适时对县旅游局和全县旅游经营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各旅游经营单位活动总结于12月25前县旅游局质量管理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各旅游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主要负责人要专题研完部暑,分管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带队检查督导。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健康”和“谁主管、谁负贵”的要求,对县旅游经营单位,逐一明确监管单位和监管责任,确保责任和工作到位。 

  (二)强化宣教,提升旅游经营单位安全责任意识。 

  各旅游经营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义和要求,引导旅游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组织开展对旅游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专题培训,切实增强旅游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提高旅游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责的意识和能力。要采取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指导旅游经营单位深入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遵章守规意识,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 

  (三)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县旅游局对辖区旅游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解剖麻雀式会诊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制作问题隐患清单对外公布,并进行销号管理,确保所有问题得到彻底整改。要及时总结、树立旅游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样板,采取多种形式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对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未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未落实职工安全培训、未开展危险危害因素辨识、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未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列入安全生产领城失信行为并在媒体上曝光。要通过督办、通报、联合执法等制度推进旅游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取得实效。 

  (四)严格执法,促进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旅游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强化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对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或问题突出的旅游经营单位,要纳入重点监管名单,严厉查处。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追究责任;对严重违法失信生产经营单位,要实施联合惩戒。     (五)健全机制,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各旅游经营单位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升级,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标准化经营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县旅游局要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健全落实联合惩戒和激励机制,将旅游经菅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与信用等级评定、评先评优等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