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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06-06 成文日期:
信息名称: 天祝县旅游局2017预算公开说明

天祝县旅游局2017预算公开说明

   天祝县旅游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省、市、县的有关政策、规定;研究拟定我县旅游业的战略目标,编制天祝县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天祝县旅游业方面的行政措施;组织实施旅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并负责指导监督。  

    3.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按照全县旅游发展规划,审核旅游设施建设、旅游景区(点)的开发利用项目;负责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4.制定本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本县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开展对外旅游业务交流。  

    5.负责核准、审核管理权限内的旅行社的工作;组织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管理全县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审核旅游定点单位;负责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旅游安全生产及特种旅游事务的管理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  

    6.负责旅游业服务质量的检查、交流;受理旅游者的投诉,并督促检查旅游企业对投诉的处理工作。  

    7.依法对全县旅游市场进行管理,指导查处违反旅游法规、规章的行为;规范旅游市场,优化旅游环境,保证本县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8.负责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开发,协调指导旅游纪念品生产销售。  

    9.制定全县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实施对本县旅游行业管理人员、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协调旅游教育、培训机构做好旅游人才的培养。  

    10.负责节庆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  

    11.指导本县旅游行业社会团体的工作。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旅游局内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办理局机关日常政务、事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公文处理;负责计划生育、扶贫、禁毒、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全系统人员的年度考核,任职资格、技术等级的考核评定工作。  

    负责财务工作。承办财务管理、财务监督检查、财务审计、财务报表和后勤总务工作。  

    2.市场促销股  

    负责起草本县旅游市场的开发、宣传促销、线路设计,并组织实施;组织本县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促销活动;开展对外旅游业务交流;负责旅游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旅游咨询和旅游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旅游行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工作;制定全县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协调旅游教育、培训机构和旅游企业的教育培训工作。  

    3.质量管理股  

    负责贯彻落实本县发展旅游业政策措施;负责旅游统计工作;指导本县旅游行业协会工作;负责旅游行政执法;依法对全县旅游市场进行管理,指导查处违反旅游法规、规章行为;协调管理旅游安全和旅游市场秩序工作;负责核准、审核管理权限内的旅行社、旅游定点单位;组织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审核负责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行业管理;负责旅游业服务质量的检查、交流;受理旅游投诉,并督促检查旅游企业对投诉的处理工作;负责旅游企业的注册、审核和管理工作。  

    4.规划开发股  

    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编制本县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全县旅游发展规划,审核旅游设施建设、旅游景区(点)的开发利用项目,负责旅游项目建设和旅游产品的开发、旅游纪念品的生产销售;依据《规划》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旅游资源的开发工作,相关旅游业招商引资工作。  

    三、人员编制  

    事业编制18名(含工勤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兼文化体育局副局长),副局长2名。  

    党组织书记、纪检书记(组长)按有关规定设置;非领导职务职数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四、部门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7年部门预算总额294.66万元,2016年123.89万元增加170.77万元,增长42%,增加主要原因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项目前期费用。  

    (二)支出预算    

    本年度支出预算294.66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万元,较2016年12.84万元增加0.96万元,增长0.77%;商品服务业等支出266.96,较2016年100.61增加166.35万元,增长16.5%。;住房保障支出13.9万元,较2016年10.43万元增加3.47万元,增长33%。  

    (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说明    

    1.商品服务业等支出266.96,较2016年100.61增加166.35万元,增长16.5%。主要用于本部门日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万元,较2016年12.84万元增加0.96万元,增长0.7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及遗属抚恤金。   

    3.住房保障支出13.9万元,较2016年10.43万元增加3.47万元,增长33%。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支出经费16万元,比2016年度预算支出6.6万元,增加9.4万元,增长14.24%。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公车改革补贴。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支出为0万元。  

    3.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本部门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天祝县旅游局“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数为5.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3.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主要用于祁连山环境整改治理时公务用车平台不能及时调运以便租赁用车。2017年同比2016年“三公”经费9万元,减少3.7万元,下降4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2016年决算支出0万元。  

    2.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相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减少3.5万元,减少70%,主要原因是2016年8月公车改革,取消了我单位公务用车,致使我单位取消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由于2017年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天祝段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整治公车无法及时调用,以便租赁用车。  

    3.公务接待费3.8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相比2016年初预算支出减少0.2万元,下降5.26%,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省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旅游局部门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