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森林公安分局、林政稽查队、局机关有关站队股室:
根据武威市林业局《关于认真开展2018年林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武林函字[2018]107号)要求和《天祝县林业局2017年“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规定,现就认真开展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18年第一次“双随机”抽查于4月6日至12日开展,2018年第二次“双随机”抽查11月上旬前开展。
二、抽查对象及内容
1、对以木材经营加工为主的市场主体。重点检查木材经营加工主体证照是否齐全、加工木材来源是否合法、经营场所是否规范、经营档案是否规范健全、调运木材是否经过检验检疫、操作人员是否具备资质等情况。
2、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为主的主场主体,重点检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情况、核准经营项目和实际经营项目是否一致、经营场所是否规范、种苗产地检疫实施情况、是否具备技术人员资质、经营档案是否规范健全等情况。
3、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市场主体,重点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办理、实际经营和核准经营项目是否一致、经营档案是否规范健全、是否具备技术人员资质以及动物防疫条件、是否取得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专用标识等情况。
4、对以涉及征占用林地的主体,重点检查是否有征占用林地批复文件、是否存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超范围、超面积占用林地现象、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是否按期归还林地和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等情况。
5、对以涉及林木采伐的主体,重点检查是否严格依照作业设计进行采伐,是否有超限额、超范围、超树种、超数量等采伐现象、是否严格依照作业设计完成伐后更新任务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1、本次抽查由县林业局组织,县森林公安分局牵头负责,林业行政审批股配合,按照《天祝县林业局2017年“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确定的方式方法随机抽调执法人员、抽取涉林市场主体,做好随机抽查工作。
2、随机抽查不少于涉林市场主体抽查事项的70%,其他事项的50%。每次抽查市场主体的数量不低于各事项名录库中市场主体总数的20%。对本年度市林业局已抽查的市场主体,不再重复抽查。
3、抽查结束后县森林公安分局及时总结,并将抽查结果和总结于4月12日前、11月10日前上报县林业局,由行政审批股负责在政府网站公开抽查结果。
4、各单位要配合行政审批股进一步健全完善“四库一细则”,及时增加或删减“四库”内容。同时,对照“抽查事项库”制订详实的随机抽查计划。
5、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订相对完善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木材经营加工档案、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档案、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档案等抽查事项档案模板。同时,对相对应的市场主体以多种形式实施培训,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6、抽查期间执法人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双十条规定”,轻车简从,厉行节约。
附件下载:天祝县林业局2018年一单两库一细则.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