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8-01017 文种: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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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06-11 成文日期: 2018-06-11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天祝县粮食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天祝县粮食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天祝藏族自治县粮食局

关于印发《天祝县粮食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粮食企业,各股、室:

    现将《天祝县粮食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工作落实措施,切实加强粮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天祝藏族自治县粮食局

201865

天祝县粮食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制度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武威市粮食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我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构建“党政统一领导、严格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与、社会支持监督”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格局,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机制,不断深化改革,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守红线,强化责任,注重预防,狠抓治本,依法治理,夯实基础,推动我县国有粮食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所属企业、全体员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意识,预防各类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维护好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

三、主要任务

积极推进安全发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明确局党支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1.成立县粮食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县局局长、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各职能股室和粮食企业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局监督检查股,负责日常性工作。

    2.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局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重大事项。

    3.加大对企业考核中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权重,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成效作为企业领导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4.在考核考察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履职情况作为评价、推荐的重要依据。

    ()明确局党支部、行政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生产责任。

    1.局党支部、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对县级粮食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切实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2.局分管安全生产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对县级粮食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协助主要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具体领导、综合协调、督查检查等。

    3、局班子其他成员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局班子其他成员对其所分管单位和业务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班子成员抓好相关工作。

    ()明确局直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生严和消防安全责任。

    1.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切实抓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协助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具体领导、综合协调、督查检查等。

    3.企业班子其他成员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对分管业务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班子成员抓好相关工作。

    四、加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力度

    1.建立常态化安全生产检查机制。局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一次、分管领导每个月至少一次深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开展突击检查、及时掌握企业的真实情况,推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落实。

    2.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对各企业领导干部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不力,导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且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调查分析原因,划清领导责任,并依法依纪予以问责。

    3.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凡出现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一票否决”情形的,单位当年不得被评为综合性先进单位,其班子成员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一年内不得评先评优,不得提拔重用。

    各企业要认真把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内容和要求,领会精神实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牢固树立“决不能以牺牲安全、牺牲生命为代价来换取发展”的意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内容和要求,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执行力。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本意见,并将贯彻情况书面上报县局,同时县局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天祝县粮食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