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按照中央、省上和市上知识产权强国、强省、强市建设安排部署,进一步激发知识产权制度活力,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力打造生态美、百姓富的和谐天祝。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激发,全县专利年申请量达到200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33件,年度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达到500万元,知识产权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争取建成省级知识产权强县、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家、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家,全县注册商标总量达到300件。
二、落实措施
(一)深化知识产权制度改革。
1.完善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充分发挥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建立横向协调、纵向贯通、齐抓共管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形成基层有人问、企业有人管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科技局)
2.围绕重大产业规划、高新技术领域重大投资项目开展知识产权审查评估,规避知识产权风险。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新兴产业培育、重大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对政府资金资助的重大科技经济文化项目实行知识产权目标管理,促进知识产权产出,提高创新效率。(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3.完善知识产权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对全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时,注重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加强转化运用、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的情况和成效。(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工商局、县文广局)
4.对驰(著)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等权属变更行为进行指导,切实维护权利人利益。(责任单位:县工商局)
(二)增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1.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国家、省级、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的申报、培育工作,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商局、县文广局)
2.鼓励和引导企业完善职务发明奖励和报酬制度,采取知识产权入股、股权期权奖励、岗位分红、利润提成等方式,激发研发人员创造性和积极性。(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工商局、县文广局)
3.建设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工作室,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完善知识产权服务链条。(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科技局、县工商局、县文广局)
4.积极培育发展知识产权联盟,瞄准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园区、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标准,适时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组织企业积极申报《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三)着力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
1.围绕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制药、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
2.借助省、市科技发展投融资平台,运用股权投资基金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
3.加大政府采购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
4.在藏医藏药开发利用、碳基新材料、生物科技等领域试点建设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产品示范基地,推行知识产权集群管理,提升产业附加值,推动产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科技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局)
(四)发挥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1.鼓励科研院所紧随全县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推进原始创新,努力获取具有成果转化价值和战略储备价值的知识产权。(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科技局)
2、支持科研院所、科研人员针对制约全县优势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与企业开展协同全新、集成攻关,寻求突破,创造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 将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落实到科研院所人才职称评定指标体系,推进知识产权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改革,提高骨干团队、主要发明人收益比重。(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科技局)
(五)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1.支持知识产权代理、咨询、评估、法律等服务机构发展,引进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向乡镇及园区延伸,解决知识产权服务和创新主体联系不紧密、业务开展脱节的问题。(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文广局、县工商局)
2.探索设立县知识产权服务业行业协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信用管理制度,及时公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等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科技局、县工商局、县文广局)
(六)提升知识产权附加值和社会影响力。
1.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推动企业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行动,围绕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开展集成创新,创造一批创新水平高、权利状态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
2.加大对华锐藏族民歌、天祝土族格萨尔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挖掘整理力度,创新保护传承方式,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文艺大赛,促进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综合开发、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县文广局、县科技局)
3.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民间文化、传统知识的开发利用,融入“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大力支持藏医藏药、传统特色餐饮、文物复仿制、工艺美术等企业走出去发展,积极推动文化创意出新品、出精品。(责任单位:县文广局、县商务局、县卫计局、县食药监局、县工商局)
(七)着力发展知识产权市场。
1.加快发展知识产权市场载体和平台,整合现有技术市场资源,培育新载体和平台,建设符合天祝实际的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
2.推进知识产权市场建设,创新知识产权交易模式,完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络,形成线上交易与线下交易相结合的模式,简化交易程序,降低交易成本。(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金融办)
3.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公司,开展知识产权收储、开发、组合、投资等服务,盘活知识产权资产,加快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商局、县文广局)
4.推动企业和科研院所建立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促进知识产权流动转化。(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八)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渠道。
1.引入银行、保险、证券、担保等相关金融机构及知识产权专业评估团队,打通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交易流转、抵押融资、处置变现等环节,完善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将专利权质押贷款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
2.开展专利保险工作,建立保险机构、担保机构、银行共担的风险机制,降低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知识产权风险。(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工信局)
(九)加大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力度。
1.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经费,改善执法装备,集中执法力量,夯实执法基础。(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商局、县文广局、县财政局)
2.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完善案件衔接、案情通报、信息共享、委托调解、沟通协调等制度,加快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农牧局、县工商局、县文广局、县质监局、县林业局)
3.推进执法重心下移,以侵权案件高发地、制造业集中地、专业市场为重点,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建立天祝县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中心,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商局、县文广局)
4.加强涉嫌犯罪案件移交,重点打击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网络。(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5.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档案,将假冒专利、假冒商标、侵权盗版等信息纳入企业或个人征信系统。(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商局、县文广局)
6.支持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积极参与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专家顾问制度,为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提供专业支撑。(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科技局)
(十)加强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1.完善植物新品种、生物遗传资源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林业局、县农牧局)
2.完善新商业模式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加强对创业企业商标行政指导力度,推进完善地理标志保护体系。(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农牧局)
3.加大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援助力度,构建公平竞争、公平监管的创新创业和营商环境。落实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三、组织实施和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把知识产权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安排、协同推进,不断完善各部门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机制,合力推动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各相关单位)
(二)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1.进一步完善激励知识产权发展政策,加大财政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各环节的支持力度。按照《天祝县贯彻落实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落实对省、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新获授权发明专利的补助(扶持、奖励)资金。(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2.落实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研究开发费用按规定实行加计扣除。(责任单位:县国税局、县科技局)
3.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科技局)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大力开展知识产权管理、执法、服务专业人才培训,注重引进知识产权价值分析、预警、评议和运用方面的高端人才。促进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的人才互动交流,引导知识产权人才向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和企业流动。(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
2.选拔培养一批知识产权创业导师,加强对运用知识产权创业活动的指导和服务。(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四)加强宣传和引导。
加大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集中宣传和日常教育相结合,面上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全面提高公民知识产权意识和社会认知度。加大对重大知识产权成果、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的宣传力度,使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理念深入人心,着力形成敢为人先、敢冒风险、敢于竞争、宽容失败的舆论导向,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各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