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甘政办发〔2016〕164号)和《武威市贯彻落实〈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根据《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和《武威市贯彻落实〈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及主要指标,到2020年,我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现以下主要目标:培育建设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3个;培育建设市级众创空间3个;培养市级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7名;全县技术合同年交易额达到7亿元,转化15项左右重大科技成果。
二、重点任务
按照《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和《武威市贯彻落实〈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工作方案》要求,围绕我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推进以下工作:
1.及时发布科技成果。
落实措施:及时将我县先进适用、市场化前景广阔的科技成果,在武威科技成果网协调发布,同时将重点科技成果推介至兰州科技大市场、省民间投资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发布;组织特色显明、优势明显的科技成果持有者积极参加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兰州科技成果博览会。
进度安排:待武威科技成果网建成后,成果发布和参展工作持续开展。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工信局、县卫计委、县水务局、县农机局,各乡镇政府。
2.推动科技成果共享。
落实措施:充分利用各类政府信息平台,推动全县市科技成果信息共享,在不泄露国家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布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督促财政资金设立的应用类科技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履行科技成果转化义务。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3.落实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待遇。
落实措施:县藏研所等科研单位根据中央和省上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符合科技成果转化特点的职称评定、岗位管理、成果处置、收入和分配激励机制,落实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与先进技术推广人员在职务评聘、工作条件方面与科研人员的同等待遇。落实科技特派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活动,可取得技术服务报酬,创办企业或者从企业获得股权、期权和分红的政策。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
4.推动企业成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体。
落实措施:积极推动天禾生物、中钢耐火材料、玉通碳化硅、宏氟锂业、创兴生物、天润绿色食品等创新型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研发机构或技术转移机构;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等政策;帮助企业引进一批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在企业参加培训、实习、掌握技能,提高科技致富能力,吸纳更多贫困人口在企业就业创收。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卫计委、县工信委、县发改局、县国税局、县人社局
5.积极发展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落实措施:在碳基材料、食用菌等行业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探索联盟成员联合攻关、利益共享、知识产权运营的有效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农牧局、县卫计局
6.推进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
落实措施:培育和发展各类技术交易市场、中介机构、科技服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推动不同领域开展技术交易和成果转化,促进现有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进度安排:到2020年累计建成4家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商局、县政府金融办、县司法局
7.促进技术市场交易。
落实措施:搭建产学研用共同参与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交易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实现科技成果供需双方有效对接。同时,依托武威科技成果网和兰州科技大市场技术交易网络平台等网络交易平台,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交易活动。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2020年,全县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7亿元。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8.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落实措施: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支持企业申请专利、研制标准和创建品牌。扶持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9.加快建设众创空间。
落实措施:在新兴碳材、食品加工、现代农业、藏医藏药、商贸流通等领域,建立一批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主要内容的专业化众创空间;支持农村创新创业行动,积极创建农村创新创业“星创天地”。
进度安排:到2020年,形成7个市场化、集成化、专业化、网络化、开放式的众创空间,认定市级众创空间3家。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10.加大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力度。
落实措施:将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纳入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培养专业化技术经纪人队伍,为科技人员从事技术转移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
进度安排:2020年市级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培养5名以上。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县发改局
11.支持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落实措施:大力支持各类科技人员及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技术咨询服务、科技攻关和成果推广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打造一支面向基层、爱岗敬业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队伍。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人社局
12.营造有利环境。
落实措施:积极宣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法规政策,完善承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体制机制,组织创新主体积极参与省“创新券”购买服务模式,降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本。
进度安排:到2020年转移转化重大科技成果累计达到75项以上。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13.推动科技成果在贫困村转化应用。
落实措施:引导和支持农林水牧等技术服务单位向贫困乡镇和贫困村倾斜安排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全县贫困村科技特派员选派实现全覆盖,每年争取5名以上的省“三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科技人才在我县开展技术服务工作;结合联村联户和精准扶贫工作,在每个贫困村转移转化2项以上科技成果,为每个贫困户培养1名以上科技明白人。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扶贫办、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农机局
14.加强科技金融中介服务。
落实措施:充分利用武威科技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武威丰华农业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政府投融资平台扩大科技担保规模,示范引导商业性金融担保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金融业务。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科技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法规政策,根据职能职责和工作分工,加强政策、资源统筹,形成科技部门和行业部门、县直部门和乡镇政府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要确定责任领导,明确进度要求,靠实工作要求,细化推进措施,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强化政策保障。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在吃透政策的基础上,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各项政策到实处,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不断加大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力度。
(三)凝聚工作合力。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摆到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既立足本职、主动作为,又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对照《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和本工作方案,及时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在靠实责任、落实成效等方面注重创新,形成系统、全面、可持续的工作局面。要积极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提供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