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激发,全县专利年申请量达到200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33件,年度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达到500万元,知识产权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争取建成省级知识产权强县、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家、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家,全县注册商标总量达到300件。
二、落实措施
(一)深化知识产权制度改革。
1.完善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充分发挥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建立横向协调、纵向贯通、齐抓共管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形成基层有人问、企业有人管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科技局)
2.围绕重大产业规划、高新技术领域重大投资项目开展知识产权审查评估,规避知识产权风险。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新兴产业培育、重大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对政府资金资助的重大科技经济文化项目实行知识产权目标管理,促进知识产权产出,提高创新效率。(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3.完善知识产权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对全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时,注重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加强转化运用、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的情况和成效。(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工商局、县文广局)
4.对驰(著)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等权属变更行为进行指导,切实维护权利人利益。(责任单位:县工商局)
(二)增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1.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国家、省级、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的申报、培育工作,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商局、县文广局)
2.鼓励和引导企业完善职务发明奖励和报酬制度,采取知识产权入股、股权期权奖励、岗位分红、利润提成等方式,激发研发人员创造性和积极性。(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工商局、县文广局)
3.建设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工作室,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完善知识产权服务链条。(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科技局、县工商局、县文广局)
4.积极培育发展知识产权联盟,瞄准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园区、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标准,适时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组织企业积极申报《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三)着力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
1.围绕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制药、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
2.借助省、市科技发展投融资平台,运用股权投资基金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
3.加大政府采购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
4.在藏医藏药开发利用、碳基新材料、生物科技等领域试点建设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产品示范基地,推行知识产权集群管理,提升产业附加值,推动产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科技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局)
(四)发挥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1.鼓励科研院所紧随全县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推进原始创新,努力获取具有成果转化价值和战略储备价值的知识产权。(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科技局)
2、支持科研院所、科研人员针对制约全县优势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与企业开展协同全新、集成攻关,寻求突破,创造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 将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落实到科研院所人才职称评定指标体系,推进知识产权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改革,提高骨干团队、主要发明人收益比重。(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科技局)
(五)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1.支持知识产权代理、咨询、评估、法律等服务机构发展,引进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向乡镇及园区延伸,解决知识产权服务和创新主体联系不紧密、业务开展脱节的问题。(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文广局、县工商局)
2.探索设立县知识产权服务业行业协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信用管理制度,及时公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等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科技局、县工商局、县文广局)
(六)提升知识产权附加值和社会影响力。
1.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推动企业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行动,围绕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开展集成创新,创造一批创新水平高、权利状态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
2.加大对华锐藏族民歌、天祝土族格萨尔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挖掘整理力度,创新保护传承方式,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文艺大赛,促进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综合开发、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县文广局、县科技局)
3.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民间文化、传统知识的开发利用,融入“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大力支持藏医藏药、传统特色餐饮、文物复仿制、工艺美术等企业走出去发展,积极推动文化创意出新品、出精品。(责任单位:县文广局、县商务局、县卫计局、县食药监局、县工商局)
(七)着力发展知识产权市场。
1.加快发展知识产权市场载体和平台,整合现有技术市场资源,培育新载体和平台,建设符合天祝实际的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
2.推进知识产权市场建设,创新知识产权交易模式,完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络,形成线上交易与线下交易相结合的模式,简化交易程序,降低交易成本。(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金融办)
3.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公司,开展知识产权收储、开发、组合、投资等服务,盘活知识产权资产,加快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商局、县文广局)
4.推动企业和科研院所建立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促进知识产权流动转化。(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八)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渠道。
1.引入银行、保险、证券、担保等相关金融机构及知识产权专业评估团队,打通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交易流转、抵押融资、处置变现等环节,完善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将专利权质押贷款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
2.开展专利保险工作,建立保险机构、担保机构、银行共担的风险机制,降低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知识产权风险。(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工信局)
(九)加大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力度。
1.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经费,改善执法装备,集中执法力量,夯实执法基础。(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商局、县文广局、县财政局)
2.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完善案件衔接、案情通报、信息共享、委托调解、沟通协调等制度,加快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农牧局、县工商局、县文广局、县质监局、县林业局)
3.推进执法重心下移,以侵权案件高发地、制造业集中地、专业市场为重点,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建立天祝县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中心,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商局、县文广局)
4.加强涉嫌犯罪案件移交,重点打击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网络。(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5.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档案,将假冒专利、假冒商标、侵权盗版等信息纳入企业或个人征信系统。(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商局、县文广局)
6.支持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积极参与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专家顾问制度,为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提供专业支撑。(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科技局)
(十)加强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1.完善植物新品种、生物遗传资源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林业局、县农牧局)
2.完善新商业模式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加强对创业企业商标行政指导力度,推进完善地理标志保护体系。(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农牧局)
3.加大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援助力度,构建公平竞争、公平监管的创新创业和营商环境。落实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三、组织实施和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把知识产权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安排、协同推进,不断完善各部门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机制,合力推动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各相关单位)
(二)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1.进一步完善激励知识产权发展政策,加大财政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各环节的支持力度。按照《天祝县贯彻落实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落实对省、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新获授权发明专利的补助(扶持、奖励)资金。(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2.落实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研究开发费用按规定实行加计扣除。(责任单位:县国税局、县科技局)
3.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科技局)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大力开展知识产权管理、执法、服务专业人才培训,注重引进知识产权价值分析、预警、评议和运用方面的高端人才。促进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的人才互动交流,引导知识产权人才向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和企业流动。(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
2.选拔培养一批知识产权创业导师,加强对运用知识产权创业活动的指导和服务。(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四)加强宣传和引导。
加大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集中宣传和日常教育相结合,面上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全面提高公民知识产权意识和社会认知度。加大对重大知识产权成果、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的宣传力度,使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理念深入人心,着力形成敢为人先、敢冒风险、敢于竞争、宽容失败的舆论导向,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各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