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牵头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组织制订全县各类年度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研究全县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县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
(四)负责编制和实施县级技术开发中心等科技基地计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
(六)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制订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八)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九)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奖评审、表彰及申报甘肃省科学技术奖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一)制定科学技术普及规划和政策,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
(十二)制定全县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与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保护知识产权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科学技术局设3个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生产力促进中心。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督查督办、计划生育、机关后勤服务、安全保密、信访接待和规章制度的制订与落实;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党务、纪检监察工作;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承担科技宣传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研究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编制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拟订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负责本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管理各类科技专项经费;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科技计划股
组织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建议,协调规划和计划的实施;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组织重点新产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组织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等相关工作;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拟订星火产业带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指导星火产业带建设的有关工作;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科技合作计划;拟订促进技术市场发展政策、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管理办法;负责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和统计分析等工作;协调组织全县专利申请及其实施工作;负责全县送科技下乡和科技培训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科技管理股
拟订全县科技发展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拟订全县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贯彻“科教兴县”的决定,拟定促进本县科技进步的配套政策;拟订科技成果管理办法,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组织指导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示范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全县民营科技企业工作;拟订全县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计划;负责全县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培训和管理;负责科技特派员创业项目、经费的争取和实施管理;负责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总结、奖惩和经验交流,指导全县科技特派员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生产力促进中心
提供科技、经济、人才、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提供企业提档升位和改善管理方面的服务,为企业整体形象进行策划,为企业提供人才培训服务,组织企业与研究开发机构,大专院校间的交流与合作,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协助企业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包括管理技术)的开发应用、示范和推广,协助企业开拓对外合作渠道,编写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利申请书、投标书等 。
三、人员编制
县科学技术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机关事业工勤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下属单位事业编制9名,在职9名,其中专职副主任1名。
党组织书记、纪检书记(组长)按有关规定设置。
非领导职务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四、部门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额195.70万元,其中:科技局本级预算收入79.70万元,下属事业单位116万元。
(一)收入预算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195.7万元。
(二)支出预算
本年度支出预算195.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9.48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64万元;住房保障14.55万元。
(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144.9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日常运行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34.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及遗属抚恤金。
3、住房保障科目支出14.55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天祝县科技局“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数为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日常维护保养、保险、加油及维修;公务接待费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6年同比2015年“三公”经费减少0.56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开支。